浙江“下水道婴儿”属“意外事故”

2013年05月31日 08:21   来源:北京日报   

  25日,浙江金华浦江县,一名婴儿被困在城区江南新村一楼房厕所的下水管道中。经过公安干警、消防官兵等紧急接力救援,一名男婴被救出,随后送往浦江县人民医院接受护理治疗,医院已安排专人进行照顾。

  记者30日从浦江县委宣传部和当地警方了解到,这名男婴已经被家属接走。

  据浦江县浦南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走访调查和分析评估,此次定性为“意外事故”。

  浦江县浦南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排查,他们发现在事发地旁边的出租房间内,有可疑的血迹,房间里住着一位22岁的女孩,女孩承认她就是男婴的生母,并向一位警官陈述了“事情原委”。

  去年年底,她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当地一位男青年,很快两个人就发生了关系。今年年初,女孩发现自己怀孕了,属未婚先孕。找到当初发生关系的男青年,可对方并不承认孩子是他的。

  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律师程学林等认为,与女孩相关的罪名是“遗弃罪”、“虐待罪”。但是,从女孩的陈述和警方的调查情况看,22岁的女孩心理活动很复杂,她毕竟积极打算挽救婴儿,没有主观故意的成分。

(责任编辑:袁霓)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