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每天8元钱的午餐标准不算高,然而,中间竟然有1至3元不等的回扣,这笔钱并不是返还学生,而是到了校领导和教师手里。
不久前,云南省昆明市一位公立小学班主任领到一个“神秘信封”,里面装有2340元,这一不明费用让该校“午餐回扣”问题浮出了水面。
昨日,昆明市教育局就“小学午餐回扣”一事作出回应称,昆明市检察院已经对此事中涉嫌违法的人员进行依法查处,同时市教育局已对全市教育系统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餐饮管理。”
8元午餐费 老师拿走3元回扣
教师:按人头每天一元,外加每月五元
今年5月3日,昆明市盘龙区东华小学一位班主任领到一个装有2340元的信封,是餐饮企业给班主任返还的一笔现金,每两个月支付一次,其中包含两笔钱:一是“人头费”,该班有45名学生在校用餐,3月、4月份用餐42天,每人每天返还1元,共计1890元;二是“班主任补贴”,每人每月5元,共计450元。
东华小学是盘龙区规模中等的一家公立小学,目前在校的1200多名小学生中,80%以上选择在学校吃午餐。
据调查,近年来,该校午餐费用从6元上涨到8元,不过送餐企业给学校的回扣款项自2009年以来一直在支付。
据了解,学生午餐由企业每天11时30分送抵东华小学。5月14日的菜品是三个鱼丸、一份炸土豆条、一份“红三剁”和一勺白米饭。这天上午课程结束后,各班班主任开始分发午餐,以及照看学生用餐。这项工作有时需要其他老师代劳,班主任按比例将一部分钱分给其他老师,大约支出540元。
无独有偶,昆明市另一家公立小学班主任李老师,每个月算下来比东华小学班主任多拿回扣300元左右。
记者了解到,8元钱大约代表昆明市学生午餐的平均标准,然而1元、2元,甚至是3元的回扣比例,则要看送餐企业与学校之间的交情。
“一些班主任只知道自己拿了多少,并不了解企业返还给学校的金额总数,校长决定这一分配。”一名学校内部管理人员向记者透露。
调查发现,一些学校管理层、财务等负责人也拿到一份回扣,按东华小学的标准,每两个月大约是每人1500元;不同学校的回扣比例也不同,其回扣金额是公司和校方之间“谈判”确定的。
为东华小学等学校送餐的是一家有规模的企业,承担该市许多学校的午餐服务,向学校返还金额是当地餐饮企业多年的做法和必要的“门槛”。
学校:午餐系家委会自主选择
记者日前联系上东华小学的主管部门——盘龙区教育局,了解有关学生午餐回扣的情况。该局负责宣传的党委副书记段琳没有正式接受采访,仅在电话中表示,选择送餐公司是公开招标的,系学生家长委员会自主选择。
据了解,该校每年公开招标确定送餐公司,先由区教育局对竞标企业进行资格审查,举行招标仪式时,学校家委会若干代表参加,考察并选择送餐企业,名义上要求学校在此过程中既不参与也不干涉。
看似公平的招标程序,实际上存在漏洞。该区一小学班主任说:“教育部门将选择学生家长代表的权利交给了学校,学校管理层既可以自己指定,也可以让班主任选择班级里比较‘听话’的学生家长。”
据反映,“从家长方面考虑,其代表一般不会提出反对意见,不少家长也并不了解送餐企业。”
“选择哪家送餐企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校方态度。”一名管理人员说。据了解,校方与送餐企业有关回扣标准的谈判会在招标会的前后进行,有的学校让班主任或老师承担午餐管理引发不满。
“有的不愿意收来路不明的钱,也有的不愿意利用休息时间管理学生午餐,还有的反映企业回扣是每份2元,但是只给老师1元,当然有意见。”这名管理人员直言。
律师:校方可能是实际控制人
明面上,学生家委会代表在招标会上自主选择送餐企业,每个月学生餐费由家委会收取,直接缴给企业,学校并不过手。“实际上,企业回扣对象是校方,而家委会成了‘挡箭牌’。”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文杰认为,校方可能是午餐交易的实际控制人。
据分析,由于参与选择和缴费的主体都是家长,学校的操作行为带有隐蔽性,由于学校领导和教师定期收受企业的款项,如果不能对这笔金额做出合理的解释,恐怕涉嫌商业贿赂。
孙文杰指出,教师虽然是领取回扣的主体,但这一问题的主要责任人是校长或者学校管理人员。
今年4月1日,东华小学要求教师与企业补充签订一份《学生营养餐管理员协议》,称送餐公司为甲方,学校教师为乙方,甲方聘请乙方作为公司午餐管理员,负责学生中午在校用餐的安全管理工作,其中“乙方管理人员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午间管理费用”等。
云南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樊坚指出,管理学生午餐本来就是学校的责任,企业为此支付费用完全是无稽之谈。他认为,教师作为事业单位人员,不适宜再与企业签订此类合约,如果额外付出劳动,其报酬应由教育系统支付。
孙文杰认为,这份协议没有对“管理费用”的构成和标准问题作出解释,如果这些费用仍以企业回扣形式支付,那么显然涉嫌商业贿赂。
检察院已查处涉嫌违法人员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昆明部分小学午餐管理有回扣问题,一些学校管理层、财务等负责人拿回扣,按东华小学的标准,每两个月大约是每人1500元,不同学校的回扣比例也不同,其回扣金额是承包公司和校方之间“谈判”确定的。对此,昆明市十分重视,并于第一时间展开调查。目前,昆明市检察院已对涉嫌违法的人员进行依法查处。同时针对出现的问题,市教育局已对全市教育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餐饮管理。
据了解,近年来昆明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学生中餐管理服务工作,明确规定:为学生供餐的单位必须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招标必须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成员代表、家长代表及专家评审人员等组成招标领导小组,严格审核参加招投标的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资质。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就餐场所,安排值班人员,配合协助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做好学生中午在校用餐和休息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同时,配送单位应配备管理人员对在校用餐的学生进行管理,所需管理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和实际需求由配送单位自行聘用,签订聘用协议,明确管理职责、权利和义务,聘用人员的费用由企业支付。
文/王艳龙 新华社记者 何春好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