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处理决定
高中学生吹泡泡被开除 县教育局撤除处分
6月2日,有网友在金碧坊社区爆料,称陆良一中两名高中生因在学校教学楼内“吹泡泡”和“扔纸飞机”,被处以开除学籍、停发毕业证并记入学籍档案的处分。陆良县委、县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责成县教育局立即组织进行调查。6月3日,县教育局根据调查情况撤销了两名学生的处分,责令陆良一中做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网友爆料后,陆良县教育局迅速组成调查组到陆良一中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调查称,6月1日18时18分,在高三年级学生晚辅、其他年级休息期间,高一344班学生闵某某,在东教学楼三楼走道上用吹泡泡工具往楼下吹泡泡,引起众多学生在楼道围观、起哄。值日教师反复进行劝阻,闵某某同学不理不睬,仍然继续往楼下吹泡泡;高三305班学生马某某从教室出来,在教学楼三楼向楼下扔纸飞机,进一步引起学生起哄、围观。为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学校20多名教师经过30多分钟的反复劝阻和疏导,事态才得到了控制。
因临近高考,为维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高三学生全身心备考,6月1日晚21时,陆良一中召开行政会议,根据《陆良县第一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暂行规定》,给予闵某某同学、马某某同学开除处分、保留其学籍的处理决定。
根据调查情况,陆良县教育局确认陆良一中对闵某某等同学的处理欠妥,决定责令陆良一中撤销对闵汝舟同学的处分决定,及时让该同学回校学习。责令陆良一中撤销对马某某同学的处分决定,并及时与家长联系,稳妥地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确保其顺利参加高考。责令陆良一中做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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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