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4日从梁平县获悉,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梁平县5月中旬出台《严禁国家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违规请客敛财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明确,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除婚丧嫁娶事宜经申报批准、可在20桌内从简操办外,不准再借任何名义设宴请客。国有企业人员、村(社区)三职干部也参照此规定执行。
《暂行规定》强调,请客者须严格遵守“三不准”:即不准以发请柬、打电话、发短信、委托他人等方式邀请管理或服务对象、单位同事参加;不准动用公车、公物、公款操办;不准占用公共场所搭棚操办。国家工作人员也不准给违规请客者送礼、帮忙请客、协助操办酒宴。
《暂行规定》还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均须签订“自觉遵守《规定》承诺书”。若领导干部违规,一律先免职再查处;一般工作人员违规,除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外,当年年终考核评定为不称职(不合格),当年不得晋升职务(职称);参与违规宴请、送礼、帮忙的,视为违规请客同等处理。违规收受的礼金全额上缴财政,并追究违规者所在单位及单位一把手的责任。
目前,全县所有国家工作人员都已签订承诺书。县纪委、监察局等相关部门已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将检查《暂行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记者 罗静雯 通讯员 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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