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设专业食品安全打击队

2013年06月06日 09:08   来源:南方日报   张玮

  “去年至今年5月,深圳有80人因涉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而被法院判决为发生法律效力的罪犯。”近期发生的生产销售“病死猪肉”、“掺假羊肉”等恶性事件再次让食品安全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昨日,市人大举行“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工作座谈会”,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和市司法局“一把手”均参会发言。

  对于各部门直言的执法困惑和代表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天称,“很多问题必须正视,包括部门之间的衔接、检测细节,以及造成无法处理、无法认定、无法打击的,都是问题”。他表示,座谈会之后将形成纪要报告,转报市委书记。

  食品安全犯罪近年大幅上升

  “针对当前食品安全犯罪较为突出的现状,法院采取的是从重处理原则,即在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起刑点较低的情况下,对没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都是在法定刑内顶格量刑。”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霍敏表示,这已是目前“最严格的法律制度”。

  霍敏说,从去年到今年5月份,全市法院共受理涉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55件106人,审结50件95人,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罪犯是80人。其中判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33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犯3人,另有部分涉及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分子被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非法经营罪等罪名进行惩处。

  霍敏介绍说,从审判情况看,深圳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呈现四大特点。一是收案数大幅上升。2010年共受理了7件,2011年是28件,去年则增加到46件。二是涉案人数多,多为共同犯罪,多数案件都有两名以上被告人,最高的超过10人。三是涉及范围广。犯罪涉及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检验检疫、进出口和餐饮服务等多个领域、多个环节,办理难度较大。四是食品安全犯罪多与监管渎职有关。“当前食品安全犯罪易发多发,与一些部门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以及一些监管人员玩忽职守有较大关系,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背后往往隐藏着权钱交易。”

  市检察院检察长白新潮也表示,通过办案和调研发现,目前深圳食品安全监管的执法力量呈“倒金字塔”结构,上强下弱,基层执法力量薄弱,大量的执法活动依靠临聘人员和非专业人员来完成。“由于这类人员工资待遇偏低、工作环境辛苦、对职业缺乏认同感,容易被利诱走上渎职犯罪道路”。

  市中级法院数据显示,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判处商检失职罪案件4件4人,食品监管渎职罪案件11件12人。

  利用立法权建立最严食安体系

  尽管食品安全犯罪的案件不断增多,市检察院等多个部门都表示,主动发现食品监管领域渎职犯罪线索的能力仍有欠缺,过于依赖媒体曝光的线索。“公安机关主动发现案件的能力不足,还没有形成一套有效的主动侦查模式。”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施志刚说,目前案件来源主要依靠行政部门移送,但普遍存在因案件转移不及时,而未及时随案出具鉴定、检测结论以及证据转换不严密等问题,这影响了案件的证据链条,难以全部认定犯罪事实,制约了案件的办理效率和效果。

  除此之外,从办案实际情况来看,国家层面还没有全面统一的检测标准,如对“地沟油”、“病死猪”的检测等,检测部门不知道如何处理。甚至经检测后,明知添加了有毒有害物质,但依据国家现有标准,检测结论却认定为“合格产品”。“现有法律规定,食品检测部门仅能对样品进行定量分析,不能做出定性结论,往往不被检察院、法院采纳或无法证明其违法犯罪事实”。

  施志刚坦言,办案民警普遍不具备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如在办理‘地沟油’案件时,面对复杂的物理蒸馏提取、硫酸氧化去渣等一系列工艺及设备,许多办案民警无从下手”。

  针对公安部门办案的现状,施志刚建议,市里能先行出台部门常用食品鉴定检测项目及标准规范。同时授权部门市级行政部门鉴定机构,或整合现有的市级各行政部门的鉴定资源,建立统一的、具备司法鉴定资格的食品安全司法鉴定中心。同时,他还透露,市公安局已着手向市政府申请成立专门的食品安全打击队。

  市公安局这一做法得到不少人大代表的赞同,并认为深圳应利用特区立法权,制定最严厉的食品安全体系。

  声音

  市人大代表郑学定:

  除了市公安局成立专门的食品安全中队外,法院也应成立食品安全法庭。一定要提高深圳市民食品安全标准,提高到靠近香港的标准。此外,加大食安处罚力度,要罚到违法企业倾家荡产。另外还要建立一个民事制度,即食品不安全,老百姓可以去告,让违法企业赔偿。

  市人大代表郭小明:

  食品安全监管应重视社会力量。目前深圳成立了食品安全监管局,但我了解到,即便如此,监管人员还是很少,应联合社会中介机构,利用具备一定检测仪器的企业来参与检测食品。

  市人大代表黄亚英:

  应尽快建立食品安全监督网站,参会的所有单位都有一个栏目,包括建立举报平台。比如公安、司法、检察院、法院等,凡是涉及的单位都有一个栏目,每个单位定期更新栏目内容,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的案件。

  ■焦点

  财政资金“撒胡椒面” 不如重点搞好食品检测

  去年以来,深圳食品生产三个环节共抽检相关食品26338批次,食品抽检整体合格率95%。食用农产品抽检823681份,合格率是99.76%。“这一密度和覆盖率远远超过了香港。”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徐友军说,经过人大代表的争取,目前深圳食品的检测经费已接近5000万元。

  但这组数据并没有让人大代表满意。市人大代表郑学定认为,除了“惩处不力、违法成本过低”,食品安全严峻的原因还有“食品安全标准过低、监管不力、方法不当”,而“检测”和建立“追溯制度”正是关键的两个环节。

  “去年虽然在代表的呼吁下,多安排了1000多万元的检测资金,但远远不够!政府财政资金不要‘撒胡椒面’,能不能每年安排两三亿元去真正做好食品检测这个环节?”郑学定说,“我多次去深圳最大的一级批发市场海吉星走访,发现他们按食品种类,三天就检测一次;南山农产品市场是提供供港蔬菜肉类的,每批都检测一次。这都是好的,但是海吉星的工作人员说,按这个方式检测,其费用大概在6000万—8000万元,所以检测中心一直是严重亏损运营,现在很可能准备关掉了。关掉了意味着什么?就是按照国家现有标准,每天50个种类检测一下就完了。”

  郑学定认为,海吉星作为市民餐桌的第一个源头,食品安全如果不能保证,后面的环节将存在更多隐患。

  此外,郑学定认为应建立食品追溯制度。“深圳市建了四个大型屠宰场,其中第一号屠宰场是现代化水平最高的,投资也是最高的。但上周我得知,政府准备把这个屠宰场交给私人去做。政府把屠宰场交给私人去做,是否已经想好用什么政策去管呢?”

  郑学定说,上海所有的屠宰场,无论是郊区的、私人的,全都建立了追溯制度,每头猪身上都有一个芯片,从哪里来到哪里去都非常清楚。而深圳在这方面的工作一直都没有建立起来。

  “事实上,深圳已有些农产品公司建立追溯制度。因此,建立追溯制度,无论是硬件还是软件,深圳都可以做到,但政府没有这么做。从行政管理上来讲,这都反映出监管力度不够、检测力度不够以及方法不当”。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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