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菜不如“种房”? 广州违法建设不断冒头

2013年06月06日 08:36   来源:南方日报   曾春光

  广州市副市长谢晓丹说:“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进程中会带来土地的增值,种菜不如‘种房’,巨大的利益驱使违法建筑源源不断,违法建设不断冒头。”调查发现,城镇化快速发展带来的土地增值效益使广州城郊违法建设问题屡禁不止,而公务人员违法参与其中、社会资本投资参与违法建设、小产权房问题突出、违建主体“组织化”和违建规模越来越大等问题日益凸显。

  日前,广州市首次采取定向爆破清拆作业方式拆除违建。位于白云区太和镇大源村金星学校东侧,屹立两年、总建筑面积近1.5万平方米的4栋违建在3秒钟内土崩瓦解。违法建筑当事人为太和镇大源村第十一经济社。爆破表明政府查处违建动真格,眼睁睁地看着违建当事人的非法投入“灰飞烟灭”,一定程度上打消了村民搞违建创收的念头,也不敢引入投资商搞小产权房了。

  目前,广州违法建筑面积接近1亿平方米,数量庞大。更严重的是,清拆速度赶不上违建速度。根据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公布的数据,2012年广州清拆违法建筑98.5万平方米,但新增违法建筑140万平方米。甚至出现了一种现象,就是村集体组织以建设村集体物业、发展经济的名义搞违建。令人忧虑的是,广州面对违法建设不仅有尚待解决的“旧疾”,还要面对“新病”,很明显的就是违建主体和规模发生了变化。以前主体是农民个体,现在变成了村社集体组织和社会资本;违建也不再是小打小闹,现在规模越来越大。

  违法建设是城市的“毒瘤”,危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违建问题之所以查而不倒、禁而不止,与有的地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查控违法建设过程中有违不查、查违不严、折违不公、滥用职权、权钱交易、包庇纵容甚至直接参与违建有重要关系。此外,社会资本的参与对违法建设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所以,应严查违建瞒报、谎报、拒报行为,推诿扯皮、不作为、监管不严导致违法建设既成事实行为,非法出租占用土地、非法投资违法用地行为等。要加大对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责任追究。

  现在,“拆谁的谁埋单”难执行,大多数由公共财政负担。日前广州这次爆破的费用近100万元,由政府买单,不仅浪费社会资源与公共资源,而且破坏环境。可见,最好是不让违建出现,而违建不可能一天建成,违建刚开始建时,属地的管理部门就应坚决制止!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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