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广东省政府公布了《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一系列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方法。
《意见》提出,省粤科金融集团设立省级种子基金,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发展,并逐年增加种子基金规模,争取到2015年达到5亿元。
引导发展科技信贷是《意见》的重点之一。鼓励社会资本探索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银行;支持商业银行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专业镇和孵化器等建立科技支行,实行专门的客户准入标准、信贷审批、风险控制、业务协同和专项拨备等政策机制。鼓励设立科技担保公司,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担保、再担保及反担保等业务。
《意见》还提出,重点建设好“广佛莞”和深圳两个国家级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创新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模式。(记者黄宙辉、实习生曾婷婷)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