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劳动报》报道,为了规范本市活禽交易,预防和控制禽流感等重大疫病的发生和传播,保护公众健康和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目前,市政府正在进行《上海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昨天起,上海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草案全文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vghai.gov.cv)、上海市政府法制信息网(www.shavghailaw.gov.cv)和东方网(www.eastday.com)上公布,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12日。
此次公布的管理办法草案规定,本市活禽批发市场、活禽零售交易点实行规划定点交易。活禽批发市场和活禽零售交易点数量和分布的方案由市商务主管部门提出,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活禽批发市场定点的具体工作,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活禽零售交易定点的具体工作。中心城区不得设立活禽批发市场。禁止在定点活禽批发市场和定点活禽零售交易点以外从事活禽批发、零售交易活动。
关于活禽交易的品种,草案规定,本市除活鸡、肉鸽、鹌鹑允许在定点活禽批发市场和定点活禽零售交易点交易以外,未经市政府批准,定点活禽批发市场和活禽零售交易点不得从事鸭、鹅等其他活禽交易。草案还指出,为了保护公众健康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市人民政府根据对禽流感等疫病疫情的预测和预警,以及对季节性发病规律的评估,决定实行活禽暂停交易措施。暂停交易的具体措施和时间由市商务主管部门和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向社会发布公告。在暂停交易期间,定点活禽批发市场和活禽零售交易点禁止活禽交易。
(责任编辑: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