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服判息诉率超九成 崇明法院"涉农"显效果

2013年06月07日 13:19   来源:新民晚报   鲁哲

  6日下午,崇明县法院“涉农”巡回法庭在中兴镇胜利村村委会开庭,审理的是一起村民状告村委会的案件。原告是大字不识一个的港西镇静南村村民朱美娟,坐在被告席上的是静南村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沈洪军。

  朱美娟因为不识字,1999年土地延包合同上由女儿签字,后来的土地流转收益也让女儿拿去了。朱美娟认为村委会擅自变更承包户主,剥夺了她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要求村委会确认她4.68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返回土地流转收益3.2万元。经过审理,法院没有支持她的诉讼请求。记者从崇明县法院获悉,崇明县法院涉农专项审判庭自2009年9月成立以来,共审结各类涉农房屋、土地纠纷616件,仅38件提起上诉,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3.83%。共案外化解涉房屋土地纠纷536件,无一进入诉讼或信访。

  近年来,随着崇明开放开发进展的加快,涉及农村土地纠纷的民事案件增幅明显。2009年,崇明法院在全市法院中率先成立以审理涉农村土地、房屋民事纠纷为主的专项审判庭,对全县涉农土地纠纷案件集中管辖、集中审理。这一做法有效优化了审判资源,进一步统一了法律适用尺度和裁判标准,提高了审判质量与效率。

(责任编辑: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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