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上午,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主任会议召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白玛赤林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正修、桑顶·多吉帕姆·德庆曲珍、赵合、维色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区内外调研学习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该调研报告充分反映了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现状,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的重点内容。会议要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要把调研成果运用到法规起草和审议工作中,严把质量关,确保法规体现西藏特色、符合我区实际。
会议研究同意关于开展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情况的调研方案、我区人口较少民族(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专题调研方案、开展2013年“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的请示。会议要求,人大财经委员会要认真组织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情况调研,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自治区全口径预算体系工作情况的报告提供有益参考。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民宗外侨委员会联合开展人口较少民族(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题调研很重要,要认真整理和分析前两次调研的成果,找准找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着力点,为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提供翔实的、管用的基础资料。
人大常委会农环工委要进一步核实“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组委会、执委会组成人员,筹备召开新一届活动组委会、执委会会议,明确任务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按照“紧扣人大常委会职能,突出执法监督,体现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原则,组织开展好今年的活动,认真筹划宣传报道重点内容,督促生态环保重大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有效落实,确保活动成效。
会议研究了关于检查《西藏自治区旅游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查意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要求,人大财经委员会和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要根据大家提出的意见,对审议意见做进一步修改,经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审定后,由办公厅连同执法检查报告一并交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并做好跟踪督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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