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涉农巡回法庭开进村委会 法官走进田间村头

2013年06月07日 08:26   来源:解放日报   

  “村委会擅自变更我家4.68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侵犯了我的合法权利,我要求赔偿3.2万元!”昨天13时30分,在崇明县法院涉农巡回法庭的现场,69岁的港西镇静南村村民朱老太愤愤不平。巡回法庭就设在邻近的胜利村村委会里。

  坐在她对面的是静南村村主任沈洪军。他称,“1999年第二轮农村土地延包时,朱老太的女儿在合同承包户主签名处签了自己的名字,每年的土地流转收益村委会也按时发放,没有侵害朱老太的权利。”双方在法庭上展示各自证据、展开激烈辩论。一个小时紧张的庭审过后,审判长林永新作口头宣判:虽然因故合同上是由朱老太女儿签字,不识字的朱老太没有按手印,但之后长时期内她都没提起异议,4.68亩土地仍发包给了原告家庭,因此朱老太的诉请被驳回。坐在旁听席上的乡亲们听得明明白白,这起持续半年之久的纠纷也画上了句号。

  这是崇明法院昨天启动的“送法下乡月”的一项内容,法官走进田间村头,就近帮助农民解决纠纷。围绕“涉农”审判主题,崇明法院还通过蹲点执行、指导调解、法律咨询、送书进村、法庭开放等形式,增强农民法制观念,从源头上减少纠纷发生。

  “随着崇明开发开放进展的加快,涉农土地纠纷的民事案件增幅明显,今年收案数增速尤为明显。此类案件的突出特点是:涉及人数多、牵涉面广、法律关系复杂,许多纷争甚至影响局部地区的发展与稳定。”崇明法院院长倪金龙说,收案数增加的同时,纠纷主体也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扩大到其它个人、法人和组织。为此,崇明县法院在全市率先成立以审理农村房屋、土地民事纠纷为主的专项审判庭,对全县农村房屋土地纠纷案件集中管辖、集中审理。“这一举措有效优化审判资源,统一法律适用尺度和裁判标准,最大程度提高了审判质效。”截至今年5月,该庭共审结各类涉农房屋、土地纠纷616件,仅38件提起上诉,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3.83%。

  据了解,土地流转纠纷占涉农纠纷7成以上。崇明县法院发布《农村房屋土地审判白皮书》,邀请16个乡镇农村土地流转中心前来共同为农民“把脉开方”。白皮书建议,完善农村房屋土地的法律法规和审判指导意见;增强为农服务意识,规范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健全农村房屋土地纠纷风险信息评估防控机制,加强多部门协作,构建农村房屋土地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法院还与乡镇司法所、乡镇基层组织建立“多点联动”纠纷化解机制。至今,崇明法院共参与化解涉房屋土地纠纷536件,无一进入诉讼或信访程序。

  

(责任编辑: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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