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赤峰某县招商局副局长孙广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孙广伟,1980年2月出生。2011年3月,因工作出色,被提拔为赤峰市某县招商局副局长。2011年夏,在他人的诱惑下,孙广伟开始吸食冰毒,成瘾后开始自行寻找毒源购买,先后在2011年11月和2012年1月从浙江等地购买冰毒300克,返回赤峰后,将其中的140克贩卖给另外两名贩毒人员,其余部分自行吸食。2012年7月18日,孙广伟慑于法律的威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