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召开那大城区水价听证会
多数代表同意水价调整方案一以及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方案二
6月7日,儋州物价部门召开了那大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暨推行阶梯式水价听证会。来自社会各基层消费者、利益相关方、市人大政协、政府有关部门、经营者、专家学者等23位代表参加本次听证会。各方针对水价调整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方案拟上调自来水价
据了解,儋州市物价局按照该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合理供水成本,参照各市县自来水价格水平,本着“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和公平负担”的原则,拟定了《那大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和推行阶梯式水价听证方案》以下称(方案)供本次价格听证会听证。
据《方案》的水价调整共有两套方案:居民生活用水(含城乡居民、公共园林绿化养护、环卫、消防、学校等)由现行水价每吨1.50元调整为1.95元或2.05元,调价幅度为30%和36.7%;非居民用水(含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由现行水价每吨1.60元、2.5元统一调整为3.15元或3.30元,调价幅度为96.88%、106.25%和26%、32%;特种用水(歌舞厅、洗车场、浴足室、休闲会所等)由现行每吨2.80元调整为5.00元或6.00元,调价幅度为78.57%和114.29%。
阶梯式水价有两套方案
此次那大城区阶梯式水价也有两套方案:方案一,以每户4人为限,第一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26吨及以下的;第二级水量基数为27吨至45吨;第三级水量基数为46吨以上。用户人口超过4人的,由用水户向供水企业申请,经核实后,每增加1人,每级水量可相应增加6.5吨。三级阶梯式水价的调价标准,第一级按调整后的基本水价收取;第二级按调整后的基本水价的1.5倍计收;第三级按调整后的基本水价的2倍计收。
方案二,第一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30吨及以下的;第二级水量基数为31吨至45吨;第三级水量基数为46吨以上。计价办法与方案一相同。
消费者代表:同意调高水价
消费者代表、儋州市第五中学副校长陈贤高说,他同意水价的调整方案一以及同意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的方案二。“水价提高是必要的,但水价的调整关系着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调整的幅度最好不要超过30%。”同时他建议,自来水厂应加强内部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开支,要争取政府更多的资金支援,搞好水厂建设,体现出惠民政策。
利益相关方代表:不能将水表更换费转移给消费者
“我建议,自来水公司要增设交费网点和增加交费途径以方便消费者交费。”利益相关方代表旺园宾馆总经理欧勇刚如此说。豪威麒麟大酒店的总经理陈国梁认为:“不能将水表更换费转移给消费者。”
政府有关部门代表:建议对低保户不提价
“这次水费调整和阶梯式水价是必须推行的,我觉得可以信服,水价调整要考虑各方承受力。”来自该市农业委员会的副主任刘锦棠建议,“对低保户不提价,按原来的每吨1.5元收费。”
儋州市工信局办公室负责人钟伟认为对工业用水调整过高,他说,万宁的工业水价是2.0元一吨,文昌是3.5元一吨。因此他建议应该折中,把工业用水价格调整为2.5元一吨。
专家学者代表:支持水价调整但不赞同两个方案
省水务厅高级工程师王永胜是出席听证会唯一的一位专家,他支持水价调整但不赞同两个方案。“从这两个水价调整方案上来看,都不符合《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中,供水企业合理盈利的平均水平8—10%的净资产利润率。”他建议应该提高水价,把水价调整到符合条列的水平。另一位专家因公事不能出席听证会,因此委托市物价局反映他的意见和建议。他建议采用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方案一,同时建议综合水价调节幅度不要超过35%。
市人大政协代表:调整后要用好水管好水
市人大代表云巢认为调整水价,势在必行。他同意水价调整方案一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方案二。“根据市物价局提供的材料和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同意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听证方案一。”市政协代表刘海温认为市自来水公司在调价后要用好水、管好水,使供水状况得到改善,提供优质的服务,满足市民的用水需求。
据统计,在这次听证会上,关于水价调整方案,其中22人赞同方案一,1人赞同方案二,2人赞同上调但未明确具体方案;而在居民生活用水推行阶梯式水价方案中,19人赞同方案二,5人赞同方案一,一人未表态。儋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听证会的意见和建议将上报市委市政府,由市委市政府审批。届时,将公布水价是否上调结果和处理意见。
(责任编辑: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