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通过"倍增计划" 到2018年城镇居民收入翻一番

2013年06月08日 08:48   来源:当代生活报   

  钱袋子,饭桌子……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最关注的莫过于自己的钱袋子鼓不鼓,有没有钱可以花。近日,《南宁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增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已经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计划》,南宁市计划实现,从2013年至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10.8%。到2018年,南宁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84万元,比2010年翻1.08番。到2018年,力争将全市低保标准提高至500元/人·月,月人均补助水平超过260元。

  《计划》中提到,要鼓励、支持和引导第三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高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力争每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7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而养老方面,南宁市会适时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逐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参保职工病残津贴和参保人员丧葬抚恤标准。到2018年,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1万人。

  《计划》提出,完善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合理控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到2018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175万人、46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98%以上。

  低保方面,《计划》中刚提到,2013年1月1日起,将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400元/人·月,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至215元/月。到2018年,力争将全市低保标准提高至500元/人·月,月人均补助水平超过260元。

  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为平均每人每年1000元;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制度,争取进一步拓宽普通高中困难学生免学费范围等。

  从公共卫生方面,《计划》提到,到2020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更加公平,服务水平和效率明显提高。卫生总费用增长得到合理控制,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群众负担明显减轻,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6岁左右,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左右。

  (记者 卢盈)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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