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瓯海区强征保证金 被指防企业跑路

2013年06月09日 08: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近日,浙江省温州瓯海区人民政府发文,要求全区范围内租用他人用房、场地的企业缴纳职工工资保证金,数额为5-150万元不等。此文件一经发布,引发了温州诸多中小企业的关注。当地诸多企业负责人表示,该办法无疑增加了企业的资金压力,并质疑其为政府防止企业跑路的政策。

  8日,记者从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获悉,由于支付保证金主要有现金支付及虚拟担保两种形式。中小企业大可选择通过房东或者关联企业担保的形式进行支付,对企业资金周转毫无影响。

  日前,温州市瓯海区政府印发了《瓯海区租用场地经营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文件规定,企业接到通知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办理支付保证金手续,同时签订《履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承诺书》。同时,工资支付保证金缴纳标准,以用人单位平均人数为基准,按每人5000元缴纳,其中,总额最低不能少于5万,最高不超过150万。

  这一《办法》的发布,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了温州中小企业不小的震动。

  “近年来,温州整体经济不景气,中小企业多数都存在资金流问题。”谈起温州的中小企,温州瑞安力拓冲压厂相关负责人不禁向记者感慨,《办法》的发布,增加了当地中小企业的资金压力,对企业发展无疑是雪上加霜的打击。

  在采访中,该负责人也向记者表示,《办法》的实施,也增加了企业办理业务的复杂性。“我们企业在工商、税务部门需要办理不同的手续,《办法》无疑又增加了一项手续,非常麻烦。”他如是称。

  当天,记者采访了温州的多家企业,不少企业负责人均持此看法。温州当地某汽车配件负责人还认为,该《办法》的实施,是政府防止企业跑路的新政策。

  关于该《办法》的实施,温州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处处长陈四雄也认为,温州中小企业负担重,不能因为该《办法》的实施而激化政府与企业的矛盾。

  “政府在颁发相关政策时,希望能与行业协会多沟通,将信息及时传送给中小企业。”陈四雄如是向记者表示。

  随后,记者联系到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该局新闻发言人陈崇福首先向记者表示,在出台该《办法》前,曾走访瓯海区十余家规模不同的大中小企业,做过相关调查后才发布此《办法》。

  关于颁布此《办法》的初衷,陈崇福称:“近年来,欠薪逃逸的企业引发了(工人)阻碍交通、围攻政府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因而,他表示,出台该《办法》是为了规范企业经营,并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

  针对众多中小企业主关于该《办法》将加重企业资金负担的质疑,陈崇福表示,目前支付保证金主要有现金支付及虚拟担保两种形式。“中小企业可选择通过房东或者关联企业担保的形式进行支付,对企业资金周转并无影响。”他如是称。

  最后,陈崇福也向记者表示,支付保证金实际上就是企业账户中的资金,以货币的形式交由政府部门统一存储,或以虚拟货币的形式来保证。“企业如果不在这里生产了,注销了,我们会连本带息还给他们。”

  据悉,目前温州市瓯海区通过租用场地经营的企业有1000余家,目前共有40多家企业上缴了保证金,另有30多家企业通过房东进行担保。

  对于政府向企业征收职工工资保证金的做法,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范柏乃并不认同。他认为,政府向企业征收保证金缺乏监督机制。“企业向政府交钱,哪个部门来监督?”因此,企业应该更好地融入市场。政府不能一味以收钱来制约企业,需要实现市场监督。

  “政府需要把控好‘有形的手’与‘无形的手’,减少企业负担,鼓励企业健康发展。”范柏乃如是向记者表示。(完)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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