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拟规定公共建筑超100米应设缓降逃生装置

2013年06月13日 14:03   来源:中国日报网   

  公共聚集场所,应合理确定并公示各区域最大容纳人数;属于高层建筑的,还要配备缓降逃生装置……《陕西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开始面向社会征求意见,5月31日之前,您可以拨打87293785,或寄信至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发邮件到shfzc87294499@163.com,发表建议意见。

  幼儿园床位超过300张为火灾高危单位

  《规定》对各种类型的火灾高危单位进行了界定。其中,涉及到人员密集场所或者单位的,包括建筑总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单层建筑面积大于1万平方米或者总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商场、市场;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公共图书阅览室、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另外,还有四星级以上或者客房数量在200间以上,以及建筑总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核定人数超过2000人的演出、放映场所,以及核定人数超过500人的其他公共娱乐场所;床位数量在300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以及床位数量在300张以上的医院或者疗养院病房楼;床位数量在500张以上的学生、企业员工集体宿舍楼。

  涉及到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的,《规定》明确,凡是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万平方米或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公共建筑均为火灾高危单位;而建筑总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地下商场,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地下歌舞娱乐场所以及城市地下轨道交通,也都属火灾高危单位。

  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置缓降逃生装置

  被划定为火灾高危单位的,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在营业和运行期间,至少每2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每个季度,至少应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高危单位应为公众投保火灾责任险,按照高于规定标准30%的要求配备各种救灾物资、消防器材及专职消防人员等。

  同时,根据火灾的危险性,划定禁火、禁烟区域,并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还要合理确定并公示各区域的最大容纳人数;属于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的,应设置缓降逃生装置。

  每年,这些火灾高危单位至少应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评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建立消防安全信用评定机制,依据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结果等进行评定,并向社会公告。

(责任编辑:西西)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