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车应找正规驾校 上海重申严禁教练员私收培训费

2013年06月17日 17:27   来源:新民晚报   

  日前媒体报道了本市个别驾校教练员私下收取学员培训费,并发生教练员卷走学费后逃逸的事件。市运输管理处今天重申,管理部门已要求各驾校加强对教练员管理,严禁教练员私自收取培训费用。如校方在培训过程中存在索、拿、卡、要的,欢迎广大学员向12345、12319投诉举报。

  去年,本市参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人数达56.6万人次。随着供求矛盾的日益突出,有个别教练员以驾校名义私下对外招生:有的低价吸引学员,培训中途再额外收费;有的互相有偿转让学员;有的驾校贪图经济利益,将部分教练车承包出去,坐地收取人头费、管理费等。而一旦教练员“卷款失踪”等东窗事发,学员找驾校理论时,驾校就以学员不是在驾校报的名为由推卸责任。

  为此,管理部门特别提醒“学车人”注意:不要为了贪图便宜,到一些没有培训资质的培训点学车或轻信网络招生信息通过网站报名,更不能为贪图轻松省事,把学费交给教练员。

  ■ 学车一定要到正规的驾校报名,可通过上海交通网(http://www.jt.sh.cn)或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网站(http://www.shjpxh.org.cn)了解正规驾校信息。

  管理部门要求,驾校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上公示该驾校的道路经营运输许可证、收费价格、收费项目、教学大纲、训练场地和训练区域的具体地址、投诉方式和电话、驾校教练员教学水平和职业道德的排行榜等信息;对于收费价格和收费项目,驾校应详细告知具体收费情况,即现在付清的是哪些项目,以后还需要付哪些费用;同时,应清楚告知训练场地的具体位置和来回交通情况,即训练场地的实际位置,到训练场地是车辆接送还是自行前往等。

  ■ 学员到驾校报名,须与驾校签订由市工商局及驾培协会共同制定的《驾驶培训合同》。签订合同前,应当对合同相关条款进行确认,再在收费窗口缴纳培训费用,缴费后要索取正规的机打发票,且税务发票上的财务专用章必须与该驾校名称相符。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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