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汉台区委获悉,该区对部分区属部门单位随意借调的干部进行清理,为党政机关“瘦身”、为基层单位“壮骨”,对未按期回原单位的27名干部停发工资,目前已退回原单位182人。
据介绍,为了解决部分区属部门单位随意借调干部并长借不还的问题,有效扭转区属机关混编、混岗、人浮于事,镇(办)基层一线人员不足、工作被动,干部群众意见大的状况,汉台区先后出台《区级部门借调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关于清理规范借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严禁区级机关从镇(办)借调新招录的工作未满2年的公务员、政策规定服务期内不得脱离工作岗位的基层工作人员。因阶段性、临时机构、重点项目等工作,确需临时借调工作人员的,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部门单位编制有空余,现有人员不足以完成工作任务的,可在空编范围内借调身份与空编性质相一致的工作人员。
为防止清理借调“一阵风”、“走过场”,汉台区委明确要求对符合调动、借调条件的,严格按照《借调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不符合调动、借调条件的,一律退回原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回原单位的停发被借调人员工资,追究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5月初,采取逆向检查的方式,逐一深入到有退回人员的部门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对未按期回原单位的27名干部予以停发工资,对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目前,汉台全区273名借调人员中,办理调动手续28人,办理借调手续63人,退回原单位182人。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