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见过这么收费的人,没税务发票就算了,起码也给我盖个戳戳撒!”近日,达州市达县南外一家洗车场老板小羽(化名),拨打华西城市读本热线96111,称达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涉嫌乱收费,他被收取了千元“管理费”后,得到的却是一张非税收入票据,还没盖章。前日,华西城市读记者就此采访了达县财政局下属的非税收入管理局和达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最终却无法证实到底是谁开出了这张真的票据。
爆料 收我的钱乱扯票
“收了我1000元钱的管理费用,出具的却是一张四川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连单位公章都没有盖。”达县南外一家洗车场老板小羽对记者说,一名自称达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的工作人员近日来到了他的门市内,以“三类车身清洗,汽车装饰”的名义向他收取了1000元钱的管理费用,但并未出示正式的收费票据,并且没有加盖收费单位公章,只在票据的右下角留有一个收款人姓氏,姓刘。小羽觉得事情有蹊跷,希望记者能帮他查明事情的真相。
在小羽所提供的票据上,记者看到,票据上方标有四川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缴费单位一栏标注着“XX汽车美容”的字样,而在收费单位一栏则是空白的。收费的总金额是1000元整,摘要写着“三类车身清洗,汽车装饰”,收款人一栏写着一个“刘”字,票据上并未加盖公章。
证实 票据是真的 交通局领的
这张票据是真是假?该不该用于洗车场管理费?记者前日采访了达县财政局下属的达县非税收入管理局。“票据确实是从达县财政局发出的,但这类票据并不具备对该类收费项目进行收费的权利。”管理局吴副局长这样告诉记者。
通过小羽所提供的票据序列号,吴副局长通过内部系统查询后确认,这张票据是在2012年,由达县交通局公路运输部门一名叫“李辉”的工作人员从达县财政局领取的,当时一共领取了20本,每本有25张票据。
随后,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为记者提供了该票据被领取的表格,在领取单位一栏,写着公路运输四字,日期则是在2012年9月25日。表格上标注有当时被领取的所有票据的编号,小羽被开具的这张票据编号,也在其中。
质疑 收管理费开会费发票 不规范
吴副局长还对小羽提供的这张票据上所显示的信息提出了质疑。
首先四川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这类票据,主要适用于民间非盈利性服务组织向会员单位收取会费时使用,而小羽提供的这张票据上所显示的“三类车身清洗,汽车装饰”这类收费项目,明显不属于这个范围;其次,行政单位不能直接使用此类票据向个体经营户收取管理费用;另外,此类票据不能用于强制性收取费用,只适用于自愿缴纳。
吴副局长称,如果确实是政府行政单位在向个体经营户收取管理费用时使用了此类票据,的确属于不规范的行为。他还表示,由于人力有限,没有做到实时监管,他们作为票据管理部门也有一定责任,后续会做好调查工作,取消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使用单位。
回应 开票的人不存在
前日在达县交通局,看了小羽所提供的票据信息后,交通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称,交通局内并没有财政局所提到的名叫“李辉”的工作人员,另外财政局既然称是由交通局公路运输部门所领取的票据,建议记者到达县交通局下属的达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了解情况。
在达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内,大队长刘先生在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称路政大队也没有名叫“李辉”的工作人员,另外票据上所留的收款人姓氏为“刘”,路政大队只有大队长和一名女性内勤人员姓刘,但两人均没有开出过这张票据。刘队长称,路政大队内从未存有四川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也从未使用过,小羽提供的票据肯定不是由路政大队人员开具的。
离开达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后,记者再次来到小羽所开的洗车场,小羽坚称,当时缴纳1000元钱时,的确是由达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的工作人员前来收取的,他们当时还穿着制服。对于相关部门给出的说法,他无法接受。记者 周子铭 实习记者 孟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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