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缩短一半以上

2013年06月19日 17:15   来源:贵阳日报   刘文强

  昨日,贵阳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关于提高行政效能的若干规定》,用制度整治公职人员慵、懒、散、慢等不良作风。

  《规定》具体明确了14个目标,从简政放权、提升服务、改进作风、强化监察4个方面做出规范: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行政管理权限、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压缩办事时间、精简评比达标表彰和会议活动;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阳光交易中心、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厉行节约、加强调研、狠抓落实和兑现承诺、出台优惠政策;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和问责。

  收费项目若涨价须听证

  根据《规定》,我市将在简政放权方面缩短办事时限,承诺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压缩到法定的50%以下。

  除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安全的,对于行政许可事项,非因法定事由超过法定时限未办结的,实行“超时默认”,一律视为申请人已经取得行政许可;对于联审联办的非行政许可事项,有关部门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联审会或联合踏勘的,实行“缺席默认”,一律视为同意申请人申请。两种情况出现,相关部门都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善手续。

  涉及直接向群众收费的项目,若需提高收费标准的,必须依法进行听证,并确保参加听证的利害关系人占比不少于三分之二。

  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

  《规定》提出,我市将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年内实现市、区(市、县)政府协同办公系统互联互通,非涉密文件信息原则上通过网络传输。

  同时,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设有办事大厅的部门,都要开设网上办事大厅,扩大互联网办理有关事项的范围,明确今年市级上网审批事项不少于20%。

  此外,我市还将充分发挥公共资源阳光交易中心的功能,从今年起把工程项目建设、土地使用权和矿产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全部纳入该中心进行交易。

  压缩8%行政经费发展教育

  《规定》明确,我市将厉行节约,今年压缩8%的行政事业单位行政经费,用于发展教育,并对相关情况和“三公”经费支出实行报告制度,每季度都须备案;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依法向社会公开;不超标配置和豪华装修办公室,不超标购置和装饰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不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和晚会。

  会议强调,将严厉整治漠视群众的衙门作风、慵懒散慢的不良作风、华而不实的漂浮作风、铺张浪费的奢侈作风,对于效能不高、弄虚作假的典型案例,不仅要严厉问责,还将向社会曝光。(记者 刘文强)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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