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个别地区学校发生了聚集性细菌性痢疾疫情。为确保学生饮食安全,近日,省卫生厅、省教育厅联合转发了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的通知》,要求全省学校食堂自查食品安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迅速督察学校食堂。
通知要求,各类学校必须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迅速督察行政区域内的学校食堂,重点检查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C级或不合格的学校食堂,重点检查大宗食品原料、学生饮用奶、冷荤凉菜等品种。
各类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应索证索票,有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学校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并执行每日晨检制度和患病调离制度。学校食堂在加工经营场所外设立圈养活的禽畜类动物、宰杀场所的,应距离加工经营场所25米以上。加工制作食品特别是禽类动物肉类、四季豆等食品时要烧熟煮透。冷荤凉菜制作要有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餐具要清洗消毒,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通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责任编辑: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