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两措施奖励工业企业

2013年06月20日 06:52   来源:海峡都市报   王烽

  为鼓励福建省工业企业拓展市场,省经贸委新近联合省财政厅发布两项扶持奖励措施,我省决定对产品今年新进入国内外大型连锁经营零售企业的本省工业企业实施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决定对我省装备制造业龙头企业将原材料、零部件由省外配套采购改为省内配套采购实施奖励,单个企业同样最高奖励100万元。

  根据《关于鼓励工业企业进入国内外大型零售企业采购供应商目录的通知》,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对产品首次进入大型连锁经营企业的本省工业企业,按第一年度实际采购该企业各类产品金额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累计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通知罗列了沃尔玛、苏宁、永辉、麦德龙、新华都、天虹、宜家等21家实行全国统一采购配送的大型连锁经营零售企业。据悉,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可分批次或集中向当地经贸、财政部门申报,省经贸委、省财政厅每半年下达一次奖励资金。

(责任编辑: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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