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海关查获非法携濒危动植物及制品入境

2013年06月20日 04:17   来源:解放日报   陈琼珂

  近日,上海一中院公开审理一件涉嫌走私非洲象牙和白犀角制品案,当庭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嫌疑人董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5万元。

  三只大箱企图闯关

  1月23日7时,65岁的董某从法国巴黎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境时选走无申报通道,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然而,过机检查时,他的3只箱子经开箱检查,海关人员查获重23139克的非洲象牙制品14件,重8098克的白犀角4根、白犀角制品3件,共计价值人民币298.86万元。

  65岁的董某是一家机电公司法人代表,还开了一家古玩店。他自称“不知道带象牙、犀角入关是违法行为,把它们带回来只是为了办展览,不是为了卖钱”。

  然而,检方认为董某的供述与侦查阶段的说法不一,根据董某古玩店老板的身份,可以认定他有牟利目的。公诉机关认为,应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犀角成走私新品种

  近年来,上海海关已连续查获多起非法携带濒危动物及其制品入境的案件。去年,共查获象牙等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5055件,同比增长一倍。今年前两个月,在旅客行李物品和邮递物品渠道共查获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839件,同比猛增三倍。

  3月2日,迪拜至上海航班的行李内,海关人员发现多件用衣服和塑料薄膜包裹的原根象牙和象牙制品。据当事人自述,其母曾在南非经营象牙买卖。经上海野生动植物鉴定中心鉴定,涉案物品为非洲象牙6整根、非洲象牙雕刻品4件、非洲象牙制手镯2件,其中4件象牙雕刻品和2件象牙制手镯的重量共6245克,案值170余万元。目前,此案当事人已因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被刑拘。

  值得关注的是,上海海关近期在空港口岸连续查获3起走私犀牛角及制品案件,缴获犀牛角及其制品27件,重约33.9公斤。中国作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签字国,从1993年起,国家禁止犀牛角(包括其任何可辨认部分和含其成分的药品、工艺品等)贸易。

  法官提醒

  多数当事人都承认是为牟取暴利才携带这些物品入境的,但也不乏因无知而违法者。我国《海关法》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规定,没有相关允许进出口证明,禁止贸易、携带和邮寄濒危动植物制品进出我国国境。一旦查获,当事人轻则将受海关行政处罚,重则会因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责任编辑: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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