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保税区支持创新创业 企业最高可获百万创业资金

2013年06月21日 10:53   来源:每日新报   

  为进一步优化保税区科技创新和自主创业环境,加快集聚各类科技人才和创新创业项目,鼓励和支持各类人才到保税区创新创业,保税区出台关于鼓励和支持创新创业的扶持政策,此项扶持政策主要支持和鼓励科技人员、留学归国人员及大学生、科技领军人才等各类入区创新创业人才。

  为进一步优化保税区科技创新和自主创业环境,加快集聚各类科技人才和创新创业项目,鼓励和支持各类人才到保税区创新创业,保税区出台关于鼓励和支持创新创业的扶持政策,此项扶持政策主要支持和鼓励科技人员、留学归国人员及大学生、科技领军人才等各类入区创新创业人才。将从办公用房补贴、创业资金资助、购房资助、展会补贴等方面给予支持。科技含量高、产业化前景好的企业最高可获得100万元创业资金资助。

  前三年租金给予100%补贴

  此项政策适用于各类创新创业人才在保税区创办并新注册成立的机构和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使用保税区创新创业中心内设立的公共研发平台或免费或只收取成本。在支持和鼓励科技人员、留学归国人员及大学生等各类人才入区创新创业方面,将根据人数和需要为创办企业提供20平方米到1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前三年租金给予100%补贴。

  对科技含量高、产业化前景好的企业,予以在企业设立时法定代表人实际出资额20%到50%的创业资金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专项用于购买设备、仪器和技术研发。

  在支持和鼓励科技领军人才到区内创办企业方面,提供最多不超过5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前三年租金给予100%补贴。对科技含量高、产业化前景好的企业,予以在企业设立时法定代表人实际出资额50%的创业资金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专项用于购买设备、仪器和技术研发。前三年提供100 平方米左右的公寓住房,租金给予100%补贴。

  获国家资助可再享200万元补贴

  除房租租金和创业资金资助外,对保税区的创新创业企业还将给予多方面扶持。首先,根据初创期创新创业企业获得国内外风投企业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匹配种子资金。对已孵化成功、进入成长期创新创业企业获得国内外创投企业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匹配创业投资资金。科技领军人才按其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100%给予连续三年的奖励,科技成果转让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100%给予奖励。

  科技领军人才在企业注册满三年后,在区内购买首套自用住宅的给予购房补贴,每人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创新创业企业获得国家或天津市资助项目的,将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配套,配套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此外,科技型创新创业企业用于项目开发和成果转化的贷款、使用国内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大型仪器设备、参加国际性和全国性展会的展位费等方面也将获得一定的资金扶持。

  保税区创新创业中心主任李金辉介绍,目前,创新创业中心自身拥有的孵化场地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预计可为300余家初创企业提供研发办公场所,目前已有20多家企业正在协商洽谈。(记者 曹宝艳)

(责任编辑: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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