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称接到信阳市儿童福利院多名员工实名举报,称该福利院院长冯志强涉嫌遗弃儿童、贪污腐败、包庇强奸犯罪等多个违法违规事实。昨日,信阳市民政局发布情况说明称,该举报系因该院工作人员对处罚不满,以实名向媒体举报方式泄愤。情况说明中说,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违背事实进行异地报道,恶意炒作,给其单位造成难以挽回的负面影响,将依法维护我们的权利。
信阳市民政局关于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严重失实报道的情况说明
6月21日,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刊登了一则题为《河南信阳市儿童福利院涉嫌遗弃儿童 吃空头遭员工实名举报》的报道,部分不明真相的网站随之进行转载、散播、误导,在社会上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严重损害了我市儿童福利院的声誉。对此,我们就报道相关内容作如下说明:
一、事件经过
经深入了解,主要举报人为儿童福利院聘用护工荆慧兰,在该院工作已10年有余。6月3日,荆当班期间,院内两名儿童民福石(又名梁浩)、郑鑫宇出走。院长冯志强在发动工作人员找回该两名出走儿童后,对包括荆慧兰在内的3名责任人做出初步处理意见,责令该三人公开检讨、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并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处罚决定未及实施,荆即强烈不满,以实名向媒体举报方式泄愤。
6月18日10时04分,我局收到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新闻通报函,称我市儿童福利院多名员工实名举报该院院长冯志强遗弃儿童、贪污腐败、包庇孤儿强奸犯罪等多项违法违规事实,并声称,该网记者已采写题为《信阳市儿童福利院遗弃儿童、强奸儿童、吃空头遭遇举报》的新闻稿件,业经主编会议审议通过,将在近日公开发表。告知我局务于2日内与采访记者联系,避免新闻失真和发表后产生的法律责任。
接到来函后,我局充分认识到通报函所反映问题的严重性,一是立即上报情况。18日16时即上报市委宣传部外宣办和市政府,向主管领导进行汇报。市领导高度重视,指示即时调查情况、澄清事实;二是及时与该网站联系。在收到来函两小时内即与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记者进行联系,并派遣主管副局长带领工作人员于19日晨赶赴北京,与该网站积极进行协调沟通。经与我局在京协调人员沟通,20日16时40分,该网站向我局协商人员出示《广告代理授权委托书》,并拟定《合作协议书》(附件2、3),要求我局自2013年始,每年为其提供广告代理服务费15万元,并要求我们必须在21日10时前答复,否则上网报道,并联合数家媒体深度报道。我局拒绝其无理要求后,21日10时40分,该网站即在其“民生频道”栏目头条发布了我市儿童福利院的不实报道;三是认真调查,还原事件真相。
二、不实之处
(一)报道所指儿童福利院院长冯志强指使工作人员二次遗弃残疾儿童的犯罪行为,严重失实。
儿童福利院按法规和程序接收的被遗弃儿童多数病残。接收的儿童一人一档,进出遵循严格的交接程序,并有详尽的出入情况记录、相关责任人签名及医疗机构登记表等文字材料证明。截至目前,除送养、回归家庭及住院期间病亡等原因,无任何证据显示任一有生命迹象的脑瘫儿童被遗弃,报道属无中生有。
(二)报道所指儿童福利院院长冯志强虚报人数、套取国家资金的问题,严重失实。
儿童福利院对院收养儿童人数的管理是动态的。2011年初,建立孤儿录入系统,在院儿童全部信息入库,登记造册,2012年底实际在册人员245人。儿童福利院经常因接收、病亡、国内外收养、回归家庭等原因致使在院儿童人数变化,上级要求以年报方式进行统计更新,数据不准问题可能存在,但资金专款专用,多次审计显示,该院不存在虚报人数、骗取资金问题。
(三)报道所指儿童福利院院长冯志强包庇孤儿强奸犯罪的问题,基本失实。
儿童福利院接收的儿童都是14岁以下的未成年孤儿,身体大多有不同程度的残疾,并不乏性格自卑孤僻者。为保证儿童身心健康,院方在严格教育管理的同时,一向提倡儿童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举报声称涉案孤儿王某某,在此次报道前,儿童福利院院方未听到任何有关王某某存在不良行为的反映,也无不良记录。6月20日,儿童福利院医务室及社工部带领四名女孩在解放军154医院进行体检,四名女孩处女膜完好。
(四)报道所指儿童福利院院长冯志强违反国家劳动法规、拒签员工劳动合同并克扣员工工资及福利待遇的问题,严重失实。
我局认为,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违背事实进行异地报道,恶意炒作,有悖新闻采访的基本准则,给我单位造成难以挽回的负面影响,我局将依法维护我们的权利。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