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往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和土地利用方式,已经触碰到了我国土地资源供给的边界。一方面,耕地保有量逼近18亿亩红线,一些地区建设用地指标已经透支到下一个十年;另一方面,与城市规模不相适应的大马路、大广场、大工业园区粗放地消耗、吞噬着良田。
如果维持粗放的发展模式,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快速推进,在人口高峰、城镇化高峰和工业化高峰的聚合压力下,土地资源最终将难以承载。唯有转变用地模式,向集约要地。
浙江、广东等地的实践经验表明,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调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动选择和题中应有之义。这个过程,既是规划理念的不断矫正,发展思路转变的过程,更是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创新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来看,“节约”不仅是对土地资源的“集约”,对一些地方来说,更是发展观的洗涤。通过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来实现生产要素的重新配置和效率的提高,重塑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为“四化”同步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从实践来看,这个过程需要充分的先行先试,稳妥前行。毕竟,中国东中西部情况各不相同;更应该谨慎的是对农民利益的保障,而这在某种程度也是确保土地集约利用的前提。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