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药监局:将加强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监管

2013年06月24日 16:13   来源:人民网   郭平

  为认真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八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的通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保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健康发展,6月19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了《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药品交易服务监督管理》会议。会议由市药监局市场处处长李江宁主持,市药监局副局长王福义、市场处副处长高晗、市稽查办副主任李富江等领导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针对当前互联网信息和电子商务的发展情况,王福义指出,随着互联网信息和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企业在互联网上进行药品交易和药品信息发布的活动逐渐增多,同时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违规销售药品甚至假药的信息等问题也逐渐凸显,因此,加强对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的监管是十分必要的。近几年,北京市药监局在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监管上高度重视,治理力度不断加大,在互联网整治工作中采取了大量有效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12年全年共注销证书45个,移送稽查部门查处网站51个,移送通信管理部门关闭网站8个。监测结果显示,北京市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网站违规率由之前的27%下降到1.5%,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秩序有了极大好转,违规情况也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王福义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明确监管要求,树立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加强诚信意识,进一步完善本单位药品互联网信息审查员制度,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履行药品信息发布前的审查职责。

  二、加大监测、检查和查办的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曝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到位,企业生产经营品种发生变化的同时,要对互联网发布的信息进行修改,以确保药品企业发布的信息与实际生产相统一。

  市场处副处长高晗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单位下一步监管工作提出了两点要求。一、落实信息审查员制度,严格药品信息审查程序。二、开展全面自查清理,及时纠正违规行为。要求各网站自19日起开展对互联网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信息及广告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并宣布了网站内不得显示的内容。她特别强调,企业在自查的同时,药监局会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已经取证网站的监测力度和对交易企业的现场检查频次,并对监测和检查结果进行不定期通报。

  对于违规的企业,高晗提出四种处理措施:

  对于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地址擅自变更且经多次联系和查找均联系不到的,药监局将依据有关程序予以注销证书;

  对监测发现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资格的网站,违法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非法销售药品情节严重及自查整改后仍存在问题的企业,药监局将依法撤销或收回《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对涉嫌违法违规发布药品信息及开展药品交易的网站,一经查实,凡服务器设在境内的,一律由市药品稽查办移送通信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关闭;未取得ICP备案且服务器设在境外的违法违规网站,将一律上报国家药监局,统一移送有关部门予以屏蔽;

  对未经审批擅自违法发布药品销售信息撮合交易或搭建销售平台情节严重的网站,移送通信部门依法予以关闭。构成犯罪的,由市稽查办移送公安机关,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郭平)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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