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农贸市场将告别“大棚模式”
南宁目前常见的大棚式农贸市场,未来将通过改造逐步减少乃至消失。近日,南宁市政府审议通过《南宁市农贸市场设置及建设技术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对农贸市场选址、建筑结构、布局提出规范性意见。《规范》目前已开始施行,本报请南宁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对其中一些条款进行解读。
大棚式农贸市场已不合要求
探访:6月23日,南国早报记者走访南宁市多家农贸市场看到,一些农贸市场的大棚已生锈,市场内设施陈旧、简单,“临时建筑”的意味很浓。在埌东农贸市场,大部分交易摊位都设在大棚内。因建成多年,大棚顶部部分铁皮曾翻修过,但很快又生锈了,下雨天还会漏水。淡村菜市、友爱农贸市场等,均建有大棚作为交易区。
条款:《规范》提出,农贸市场整体建筑必须是框架结构,且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单层建筑结构的交易大厅,应采用大跨度、大空间的钢筋混凝土结构。
上述要求意味着,南宁市目前占多数的大棚农贸市场已不符合规范。《规范》要求,南宁市新建、改建、扩建农贸市场,均应符合该技术规范;现有农贸市场不符合该规范的,应进行改造。
解读:大棚农贸市场设施陈旧、购物环境差且存在安全隐患。南宁市大棚农贸市场占比例很高,这在省会城市中很少见。制定《规范》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要升级改造大棚农贸市场,整体提升农贸市场的设施及购物环境。
此外,当前南宁市许多大棚农贸市场都是临时建筑,由私人或企业租赁农民三产用地、集体土地建起来的,租期到后续租存在困难。《规范》要求农贸市场采用框架结构,也是出于相对长久地固定一个农贸交易地点的考虑,避免出现租赁到期后农贸市场跟着消失的现象,也减少日后城市农贸市场设置规划的难度。
摊档“高矮胖瘦”有规矩
探访:南宁市农贸市场摊台不统一、不规范的现象很普遍。如埌东农贸市场,同一个大棚内的蔬菜摊台,有60多厘米、70多厘米的两种高度,有的摊位还被分成一高一低两个平台,摊主也说不上为什么。在星湖农贸市场,摊档用的是木板制作的可移动柜台。此外,南宁市大多数农贸市场的摊档台,洒水后污水直接从四边流下,有的市场摊档内地面还低于通道数厘米,导致污水积聚。
条款:对这种不统一、不规范现象,《规范》也提出要求:蔬菜摊,水产、冰鲜、鲜肉摊点,高度以70~80厘米为宜,档口尺寸、长宽各有参数;档口内地面应高于外侧购物通道5厘米或铺设坡度不小于1%的混凝土沙浆,以便档口内清洗排水;摊台还必须设置10~15厘米的挡凸边,以防洒水后四处流泻;蔬菜摊台面预留排水孔并铺0.2厘米厚的带孔板材以便排水。
此外,市场还应按蔬菜、水果、粮油、干货调味品、水产品等种类,划行分区设置交易区,鲜、活、生、熟、干、湿商品应有通道分隔。
解读:对市场内销售商品种菜类布局、摊档台建设提出要求,是为使市场达到干净、整齐、美观的要求,改善购物环境。
豆制品不得露空售卖
探访:目前南宁市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状况不尽如人意,如豆腐摆在台面上露空销售,卤味、熟食卫生杀菌条件较差等。
条款:《规范》规定:农贸市场豆类制品售卖摊档,宜为专间或半封闭式设置,摊台上采用玻璃半封闭式设施与外面隔离,不得露空售卖;活禽经营区应封闭或半封闭,每一活禽档口的存放、宰杀、销售三区域应适当分离;卤味、熟食必须设置预进间和售卖间,需有洗手、消毒设备,使用脚踏式或自动感应式水龙头,还须配备冷藏、紫外线杀菌灯等设备。
此外,《规范》还要求农贸市场设置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的农副产品药物残留检测室,室内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仪器,以便市场加强食品安全检测。
解读: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规范》的许多要求,就是为维护食品安全而确定的。
引导建立“生鲜超市”
探访:南宁市有些片区在土地出让、规划等环节忽略了农贸市场的设置,周围群众购买需求难以满足,找新地方建传统农贸市场又很困难。此外,传统农贸市场很早就结束营业,许多居民无法在其营业时间购买商品。
条款:《规范》将“生鲜超市”纳入管理范围,以期引导更多“生鲜超市”进入居住集中区,作为传统农贸市场的补充,满足市民不同时间段的购买需求。
解读:《规范》是参考了国内多个城市的做法,结合商务部对农贸市场的有关规定而制定的。在征求意见时,针对反馈回来的情况作出了部分调整。目前,南宁市已制订了农贸市场三年改造计划,不符合要求的农贸市场,将按服务人口多少、设施老化情况、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改造。但《规范》在施行时也非一成不变,可根据实际操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记者 刘冬莲 文/图)
(责任编辑:王姣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