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在探索个人自行申请参加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上走出先行一步。记者昨天从交警总队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凡被依法注销、吊销、撤销驾驶证的驾驶员,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条件、并达到重新申请年限规定的,可以自行报名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
市交警总队昨天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自行申请参加考试的整个流程:首先由本人向交警总队车管所各分所服务窗口提出申请,车管所对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按受理时间先后确定科目一考试日期,考试合格后,再进行科目二、科目三考试,科目三考试合格后,当日参加领证前警示教育和宣誓仪式,然后核发驾驶证。
自行申请参加机动车驾驶人三个科目的考试项目和领证前警示教育和宣誓仪式,都统一安排在上海市机动车驾驶员第一培训学校进行。因为尚在试点阶段,暂定科目一、科目三每周最高受理考试人数为60人,科目二不受考试人数限制。
据交警部门估算,全市被依法注销、吊销、撤销驾驶证的驾驶员约有10万人,排除不符合申请规定的,约有数万人可自主报考,不再需要经过驾校报名培训。目前可自主报考的准驾车型限定于C1和C2两种。符合条件者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明、身体条件证明、符合规定的照片以及本人核发的驾驶证被依法注销、吊销、撤销的相关证明,到全市任意一个车管分所报名。车管所负责人表示,根据新规,增加了模拟高速公路停车取卡、模拟隧道、模拟紧急情况处置、窄路掉头4项特色内容。
市交警总队负责人表示,这可视为全面实施驾驶人自行报名驾考的一种试点。目前,全面放开的最大的瓶颈在教练车和教练员,下一步交警部门将与市交港局联手,对驾考培训是否一定要由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有资质的教练员和教练车来实行进行调研。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