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4日至28日,是全国检察机关第十五次“举报宣传周”。今年的主题是“完善举报制度,加强举报人保护”。为加强人民群众对举报贪腐渎职的积极性,我省检察机关通过多种途径,扩大举报制度的群众知情度。最新统计显示,我省查办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80%来自群众举报。
◇80%来自群众举报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是负责全省职务犯罪举报线索接待、处理与分流的“指挥中心”。
2009年6月,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设立了新的全国统一检察举报电话12309,各州地市也已开通。“除了12309举报电话,群众还可以通过来信、来访反映知情线索。这三种途径相比,还是以书面方式来信的举报比较多,所述情况也相对真实。”控申处毛副处长介绍。
统计显示,五年来,全省各检察院举报中心受理审查举报线索3871条,查办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80%来自群众举报。其余的20%线索是由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五进”活动中了解、“案中案”里连带,或上街宣传时接受群众当面举报得来。
◇为177人发放举报奖金50万元
举报贪腐需要全民参与,如何提高民众积极性,让“苍蝇”“老虎”现形,这便需要适当的物质奖励。
记者了解到,几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对177名举报有功人员作出奖励,发放奖励金50万元。海东地区人民检察院也在省内首开先河,对民警报告、发现和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实施奖励,举报人、办案人员的积极性同步提升。值得一提的是,举报奖励金发放的必要条件须是实名举报,对于匿名举报人无法提供奖励。毛副处长说,大部分举报人担心打击报复、恶意陷害或影响工作家庭,都选择了匿名举报。事实上,检察机关对实名举报人会采取多种保护措施,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与个人隐私。
当下,“微博反腐”已成为反腐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目前,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正加紧建设信息平台,不久后,网络举报将在青海生根发芽。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