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只要您有创业意愿,创业项目有利于带动就业,都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天津市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提高担保基金在一定范围内对正常创业风险的“容忍度”,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规模,使更多的创业者得到必要贷款支持。
据市创业指导中心介绍,新政拓宽了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和项目范围,加强对大学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妇女和非本市户籍创业者等重点人群的政策扶持。凡符合法律法规、切实可行,有利于带动就业的创业项目,都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各区县将加大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短期内能实行产业化的重点创业项目的政策支持,大力发展符合区域发展战略和建设新农村要求的特色产业和第三产业项目。
《意见》明确: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者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已经成功创业且带动就业5人以上、经营稳定的创业者可给予贷款再扶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允许到期后适当延长,但逾期和展期贷款不贴息。符合本市相关政策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其额度在中央规定贴息额度范围之内的部分,由中央财政按照贴息利率予以贴息;对其额度在中央规定贴息最高额度以上且不超过20万元的部分,由市财政按照贴息利息利率的50%予以贴息;对其额度超过20万元的部分,公共财政不予贴息。(渤海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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