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28日发出通知,决定自7月10日起,将全国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平均上调0.26元,这实质上是将2011年开始试点的“市场净回值”的定价机制向全国铺开。此次调价未涉及居民用气,将非居民用气分为增量气与存量气区别对待,不但大幅缓解了我国进口天然气的亏损压力,也将对下游用户的影响控制在有限范围内。据了解,到“十二五”末,我国天然气门站价有望存量增量双轨合一,我国天然气价格也将基本调整到合理水平。
增量与存量将实现并轨
“虽然小幅度上涨,但意义重大。”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2012年进口中亚天然气300亿立方量,平均进口价为2.7元,这意味着每进口一立方米亏损约1.5元。因此,理顺天然气价格,对于保障天然气供应,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都具有很大意义。
据该负责人介绍,以往国家对天然气出厂价格和管道运输价格实行分别管理,随着近年来管道建设速度加快,供气方式逐步由单气源、单管道转变为多气源、多路径、网络化。在这种情况下,不仅用户难以区分路径和气源,而且也不具备继续分别制定出厂价格和管道运输价格的基础。
为此,国家将天然气价格管理由出厂环节调整为门站环节,并对门站价格实行最高限价管理,由供需双方在国家规定的价格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实现不同气源、不同管道运输距离之间的竞争,更加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对于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定价,有人担心会不会出现类似“双轨制”带来的弊端。该负责人表示,由于存量气数量和用户是固定的,2012年1120亿立方米消费量的用气单位已经全部登记造册锁定,加之天然气无法任意流通,在存量气价格没有调整到位的过渡期间,不会出现存量气和增量气资源串换等问题。此外,争取用2-3年时间,实现增量气与存量气的并轨。
对下游行业影响有限
对于此次调价的影响,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首先,居民用气价格不作调整,不会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也不会对价格总水平产生直接影响。
其次,由于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比重仅为5%,调价幅度较高的增量气占全年用气量的比重仅为9%,下游多数用气行业产能过剩,通过下游产品价格传导对价格总水平的间接影响很小。
对下游行业而言,天然气价格调整后,与使用可替代能源相比,天然气仍具有竞争优势。对于出租车行业,气价调整后,车用气价格相当于汽油价格的60%左右,仍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发改委已要求地方通过调整出租车运价或燃料附加标准的办法,化解气价调整的影响。
此外,燃气发电、供热等其他行业,天然气价格调整后成本会有所增加,对此将采取用气价格优惠或由地方政府给予适当补贴等方式妥善解决。对玻璃、陶瓷、甲醇等产能过剩的行业,天然气价格调整将起到优化产业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结构调整的作用。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价格调整后,将使中石油连年的进口亏损情况有所缓解,对于天然气设备制造商也将带来利好。对于天然气长输管道公司和城市燃气公司而言,二级市场短期表现可能会受价改消息提振,但价改对于其中期业绩影响究竟如何,还需要谨慎分析和判别。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