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海口职工可买存量公有住房 执行99年价格标准

2013年08月22日 07:50   来源:海南日报   邵长春

  本着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原则,经报省政府同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批复同意海口市有条件向职工出售单位存量公有住房。

  据了解,此次出售的单位存量公有住房范围为2001年12月31日前竣工,且满足未列入海口市旧城区改造规划及单位危房改造范围、产权清晰等条件,并已办理单位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成套存量公有住房,可向职工出售。

  购买单位公有住房的对象,除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外,还要同时满足未曾领取职工住房货币补贴;职工及其配偶未曾购买公有住房、参加集资合作建房;职工家庭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和单位团购商品住房;职工家庭在海口市城市主城区范围内自有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本省规定的职工住房面积标准等条件,才可申请购买单位存量公有住房。

  2013年12月31日前海口地区省属单位和市属单位公有住房,仍按海口市1999年度出售公有住房价格标准执行,工龄优惠计算至1994年;住房折旧率按年折旧2%计算至2001年,最高不超过30年;取消一次性付款优惠和现房折扣优惠,不计装修增加付款。

  逾期不办理的,不再向职工出售,由产权单位纳入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

  同时,省属和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公有住房售房款分别收归省级和市级城市住房基金、单位住房基金专户。企业单位和中央、外省驻琼单位公有住房售房款收归单位住房基金专户。

  此外,原已受理并已按原计价方法出售公有住房的,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不再做调整。单位职工房改已购住房部分产权向全部产权过渡,办理期限至2013年12月30日。

  房子

  2001年12月31日前竣工,且满足未列入海口市旧城区改造规划及单位危房改造范围、产权清晰等条件,并已办理单位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成套存量公有住房,可向职工出售。

  职工

  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同时未曾领取职工住房货币补贴;职工及其配偶未曾购买公有住房、参加集资合作建房;职工家庭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和单位团购商品住房;职工家庭在海口市城市主城区范围内自有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本省规定的职工住房面积标准等。

(责任编辑:邓一)

閸掑棔闊╅崚甯窗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