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今起柴油车和重型汽油车将执行国IV排放标准

2013年07月01日 11:34   来源:南方日报   晏磊

  上周五,广州市环保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柴油车和重型汽油车执行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大气排放标准的通告》。

  根据通告,从今日起,在广州市登记注册或转入广州市的柴油车和重型汽油车,均将执行国IV排放标准。不符合国IV排放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外地转入广州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

  据悉,一辆国III标准的车排放量只有黄标车的1/14;一辆国IV的车排放量则是国III的一半。与国III油相比,国IV油的污染物排放要减少15%。环保部从2011年便开始制定相关规定,广州也从2012年开始筹备相关规定,并开始在市场上逐步供应符合“国IV”标准的油品。同时,广州早在2010年就实行了汽油车的国IV标准,但同样是因为国IV柴油一直供应不上,所以,柴油车的国IV标准一直向后推延,直至今日才正式施行。 (记者/晏磊)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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