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国资委获悉,《关于鼓励民间投资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的实施意见》将于今日起正式实施。上周,广州市委市政府已经召开民营经济工作会议,鼓励民营资本“非禁即入”盘活国有资本。
意见规定,广州市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引入民间投资,应当优先引入业绩优秀、信誉良好和具有共同目标追求的民间投资主体。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的民间投资主体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方式出资。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联合、兼并、资产收购等多种方式,依法有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加快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实现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共同发展。
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信息披露,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设立的“广州国企招股平台”和广州股权交易中心,定期发布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招股招商信息,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让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发展项目的投资。鼓励相关企业充分借助产权交易机构的专业优势和平台资源开展合资合作、联合、兼并以及资产收购等相关工作。
同时,鼓励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国资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等投资基金、小额贷款公司、信托公司等,采用多种形式,联动民间资本,进行多方位的合作,助力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合资合作、作价入股、公开转让等市场化方式,盘活沉淀或经营低效的国有老品牌。 (记者/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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