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重庆可办出入境证件

2013年07月02日 08:19   来源:新华网   

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工作人员给市民讲解护照申办流程 记者徐元宾摄(资料图)

  昨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正式实施。记者从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本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非重庆市户籍人员可在市公安局、渝中区公安分局、北部新区公安分局、万州区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4个受理点申办出入境证件。

  华侨护照 可做身份证明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边防管理总队负责人就新法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

  记者了解到,新法调整了华侨在境内申请回国定居的受理机关,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除在入境前向驻外机构提出申请外,也可由本人或经由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侨务部门提出申请。新法还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可凭本人的护照证明身份,解决了华侨证明身份难的问题。

  条件符合 老外可申请“绿卡”

  为进一步便利人员“走出去、请进来”,新法着力提高外国人入境出境效率和停留居留便利程度。

  新法规定,对因工作、学习、探亲、旅游、商务活动、人才引进等事由入境的外国人,签发相应类别的普通签证。此外,《出境入境管理法》新设了临时入境制度,规定外国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紧急原因需要入境的,可向边防检查机关申请临时入境手续。

  新法还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绿卡”制度,规定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或符合其他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条件的外国人,可申请取得永久居留资格,并明确了外国人可凭永久居留证在中国境内居留和工作,凭本人护照和永久居留证件出境入境。

  留宿老外 要去公安局登记

  外国人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新法从加强源头管控、完善境内管理措施入手,更为有效地应对“三非”外国人问题。

  据警方介绍,新法规范了单位或个人邀请外国人来华行为,规定出具邀请函件的单位或个人应对邀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在规范外国人在华工作管理方面,新法明确了对非法就业的界定,即外国人未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在中国境内工作、外国留学生违反规定超出规定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属于非法就业。

  根据新法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

  采集指纹 提高通关效率

  据警方介绍,采集、存储出入境人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在出入境管理时进行比对,可以有效甄别出境入境人员身份,不仅有利于加强反恐工作,提高口岸通关效率,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外地人申办出入境证件四个地点

  1  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

  2  渝中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

  3  北部新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

  4  万州区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

  便民举措

  已受理未办完业务 工作人员办完才能下班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队长卢政介绍,2012年,全市公安出入境部门共签发出入境证件突破100万人次,今年上半年已达71万余人次,近年来年均增幅都在40%以上。

  记者从发布会获悉,本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在本市4个受理点(市公安局、渝中区公安分局、北部新区公安分局、万州区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申办出入境证件,具体条件、所需手续可登录重庆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站查询。此外,全市居民可不受户籍地域限制,就近选择在市内任一出入境办证窗口申办出国境证件。

  卢政总队长介绍,随着新法的实施,全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也将同步推出多项便民举措。对已受理业务还未办理完结的,全市出入境办证窗口不受下班时限影响,提供延时服务,直至业务办理完毕;对市民的治病、奔丧、就学、商务等紧急需求,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急事急办服务;此外,还设立出入境咨询中心,并开通官方微博(@重庆公安出入境),方便市民随时咨询。

  记者 周舒曼

(责任编辑: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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