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2日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截至6月底,我省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基本完成。
据介绍,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范围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通俗地说就是农村范围的集体土地,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旨在查清宗地的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同时摸清土地利用情况,从而将农民与土地物权紧密联系起来,可以进一步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确权登记也有利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并可作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依据,对顺利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11年国土资源部等三部委专门下发《通知》,要求用三年时间完成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我省是率先完成这项工作的省(市、自治区)之一。
截至目前,全省集体土地所有权应发证面积756.0万公顷,已发证面积752.2万公顷,发证面积比率为99.5%;所有权应发证宗地数100.8万宗(其中应确权登记发证到村民小组宗地数为72.1万宗),已发证宗地数100.5万宗(其中发证到村民小组宗地数为71.9万宗),发证宗地比例为99.7%,基本完成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任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发宗地数119.3万宗,已发证宗地数112.4万宗,发证率为94.2%;宅基地使用权应发宗地数1432.9万宗,已发证宗地数1335.0万宗,发证率为93.2%。
据透露,下一步,我省除了继续深化完善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外,将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