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适时适度提高水资源费标准

2013年07月09日 07:04   来源:海峡都市报   陈蓉

  8日福建省物价局出台了18项价格服务举措。

  首先是促进节能降耗政策落实,完善全省居民用电阶梯电价政策,提高落后产能企业差别电价加价标准,制定相关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差别电价政策,完善惩罚性电价政策等。

  保持车用天然气与汽油的合理比价,按照与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0.75︰1的比价核定车用天然气价格等。

  我省还将促进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进一步加大在役煤电机组发电优化替代力度,全面试行燃煤电厂脱硝电价政策,落实成品油价格调整政策,促进高品质高标号油品的推广使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公交低票价政策等。

  此外,我省将适时、适度提高我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加快全省城市供水计价方式改革步伐,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落实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等,以及促进资源有偿使用制度逐步健全等。

  

(责任编辑: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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