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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拟出台物业收费新政 物价局下月将全市征询意见

2013年07月19日 19:28   来源:东南网   

  “我们这的物业是不是想钱想疯了,居然要收门铃维护费。”近日,凯城花园物业向住户收取门铃费事件引发热议。

  昨日,市物价局罗咚玲副局长接听市长专线时说,此类乱收费、私调物业费问题是近期市民反映和投诉的焦点。

  对此,罗咚玲透露,下个月,厦门将在全市广泛征集市民对物业服务收费政策的意见,并有望据此重新修订物业服务收费政策,以优化物业服务收费管理。

  没有“双过半”物业就不能涨价

  “我们小区的物业,未经多数业主同意,就私自上涨物业服务费,太霸道了。”昨日,有市民打进电话,吐槽物业私调服务费。

  “目前全市有物业服务企业274家,从业人员近4万,有约120万居民享受到物业服务。”罗咚玲说,这些小区中,共提供了1200多个物业服务项目,却只有40%成立了业主委员会。

  而根据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因成本或服务标准变化要调价的,需在小区公告调整原因和收费等级,征求全体业主意见。“无业委会的小区只有取得住宅面积和人数双过半的业主同意后,公示一周无异议才可调价。”

  罗咚玲说,即使有业委会做代表,也需满足“双过半”,这是硬性标准。罗咚玲提醒,市民若遇到弄虚作假“双过半”、私调服务费的,可直接向市物价局投诉。

  小区停车费 七成应归业主所有

  小区内的公共车位如何收费?得到的收入如何处理?昨日,不少市民咨询此问题。

  罗咚玲介绍,根据今年新下发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通知,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在公共车位停车4小时以内收费5元,每超过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10元,临时停放30分钟免费。

  有业委会的,则可根据周边价位和小区情况,自行确定停车费,无需遵守24小时最高不超10元的指导价。“车辆停放服务费所得70%归业主共有,缴入公共维修金专用账户。”罗咚玲提醒居民注意收入流向,只有另外30%的费用收归为物业公司的服务费。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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