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红会晒器官捐献办公经费:共34.1万元

2013年07月11日 21:45   来源:南方日报   骆骁骅

  针对近期器官捐献体系遭遇的争议,广东省红十字会昨日接受南方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在人体器官捐献整个流程中,红会只是参与,根本不可能对器官的分配起决定作用。省红十字会还主动晒出器官捐献体系办公经费账本:总共34.1万元,没一分钱来自医院。

  捐献连年攀升为何经费不见涨

  按卫生部与红十字总会规定,红会在人体器官捐献中承担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缅怀纪念、救助激励和协调员培训的工作。广东红会试点器官捐献的经费来自哪里?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副主任李劲东透露,在广东红会器官捐献的经费中,没有一分钱来自医院。“主要来源一是从财政下拨给红会的项目经费中列支20万,二是总会从彩票公益金中下拨14.1万。”这34.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开支、办公经费、见证差旅费等的开销。

  据了解,广东的器官捐献数量由启动年2010年的15例,上升到去年的113例,而今年截至昨日,已经达到83例。器官捐献数量的猛增,经费却始终不见涨。李劲东坦言,这笔经费已经捉襟见肘。“捐献数一上去,需要去各地跑动见证的差旅费就上去了。今年,在广州万安园设立的器官捐献者纪念区也已经饱和,需要开拓新的纪念区,每年固定还要印制、散发海报等各种宣传资料。”

  多数潜在捐献者非红会发现

  “绝大多数潜在捐献者都不是红会发现的。”李劲东解释,潜在捐献者由协调员发现、动员,而协调员群体可以细分为医院兼职协调员与红会专职协调员。“根据总会的披露,全国器官协调员总共203名,其中只有50名属红会工作人员,其他都来自各地器官移植医院,谁是寻找潜在捐献者的主力军,不言自明。”

  李劲东介绍,目前广东省红会的协调员总共只有5名,其中3名隶属深圳红会,2名属于省本级,“省本级的协调员也是器官捐献办公室的工作人员,需要在全省跑动,见证除深圳以外各地级市的器官捐献,根本就无暇去寻找潜在捐献者。”一般而言,潜在捐献者在被医院兼职协调员发现后,会将信息上报OPO(器官获取组织,一般属于协调员所在医院),由OPO获取、分配器官,按照《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该过程需要由红会专职协调员见证。

  那么OPO在获取器官后如何分配?李劲东介绍,在广东,器官捐献100%由OPO输入“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进行分配。据深圳媒体报道,卫生部于2011年4月推出器官分配和共享系统,广东省OPO是第一批试点。目前广东省22家移植医院OPO已全部加入“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

  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运营中心主任王海波介绍,系统分配主要根据3个要素:地域、病情和等待时间。因此,根据器官分配的就近原则,器官会被最先分配给OPO服务范围内的移植中心,并遵循“先省内、后省外”的原则。李劲东强调,系统分配的首要条件是匹配度,“曾经出现在广东捐献的器官因为在省内找不到匹配的等待者,最后将器官空运至天津移植的案例。”

  捐赠者家属补助金来源

  2010年3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卫生部曾联合下发通知指出,红十字会要适时建立人体器官捐献基金,采取“政府投入一点、医院支持一点、社会募捐一点、受益者拿出一点”的方式进行多渠道筹集。

  广东红会副巡视员陈泽池指出,由于向社会募捐需要细致规范的管理办法,而目前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红会尚未向社会募捐,也不接受社会捐助。在政府这一块,也没有专项资金投入,因此基金的建立仍然需要很长一段路要走。陈泽池介绍,在广东(除深圳外),目前捐赠者家属的补助金主要来自于“医院拿出一点、受益人自愿捐一点”。

  “关于补偿办法,红会的原则是希望做到‘人去财不空’,而不是‘人去财来’。”李劲东介绍,补偿金的数额与家属的开支保持基本持平,不使捐赠者家属因病致贫,同时也不会使其有额外收入,“否则就是器官买卖了”。

  南方日报记者 骆骁骅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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