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近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体会议和骆惠宁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活动。要求全州各级党组织深入贯彻落实好十项具体举措,率先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努力争当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海西州委强调,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新实践中,海西要立足多民族集聚、开放度相对较高、各民族包容性强,创建先进区具有良好经济发展基础、群众基础、民族宗教工作基础和实践经验的实际,树立更高的目标和追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重点工作,率先完成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目标,使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会议提出了推进建设“先进区”的具体措施。一是把依法治理作为创建先进区的根本保障。继续坚定不移加大对各族群众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进一步提高各族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二是把基层工作作为创建先进区的重心。把创建先进区的各项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落实在基层,实践在基层。三是把加快发展作为创建先进区的重要基础。全力推进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不断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切实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以加快发展来固团结、促进步。四是把民族宗教工作作为创建先进区的重要内容。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知识,构建平等、团结、互助的新型民族关系。五是把全社会参与作为创建先进区的基本要求。凝聚各方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成为全州上下、各族各界的自觉行动和共同奋斗目标。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