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牟取利益,村民出具虚假用地和建设许可证,外来“投资客”租地出资建房。今年以来,南宁市兴宁区依法查处多起类似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力图从源头打破“拆了建,建了拆”的“种房怪圈”。
近年来,由于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建设不断扩张,一些城市兴起“种房”现象,少数不法分子利用承包集体土地或自留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一些“投资客”或“公司化”运作的“种房”专业户与村民形成“利益捆绑”,哪里规划重点项目就在哪里抢建违建,形成“种房”套补黑色利益链。
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局长寻湘涛介绍,今年3月至今,兴宁公安部门通过缜密侦查,连续破获4起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涉案土地面积约5.08亩,涉案人员300多人,总案值高达420余万元。
南宁市兴宁区副区长莫斌表示,以前打击“种房”现象以“拆”为主,往往拆掉的房子仅占违法种房数量的3至4成,不少人心存侥幸仍肆意种房,现在以法律手段从非法转让和买卖土地的源头进行打击,“种房”乱象已得到初步遏制。(记者 向志强 覃星星)
(责任编辑:王姣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