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明水整形美容医院涉嫌虚假宣传被查处

2013年07月11日 09:11   来源:人民网   王继亮

南京明水医疗美容诊所官网截图

  自称拥有过硬的技术力量、最先进的整形美容仪器设备的南京明水整形美容医院,实际上只是一个小诊所。由于涉嫌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南京市鼓楼区卫生局、工商局在调查后对该诊所进行了查处。

  私人诊所自称医院

  最近,多位市民向人民网反映:“南京明水医疗美容诊所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他们偷换概念,抓住年轻人爱美的心理,将自己宣传成医院,实际上就是一个三五人的小诊所。”

  南京明水医疗美容诊所工商资料显示,该诊所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注册资金20万的门诊部,其经营范围是美容外科、口腔科。记者在落款为南京明水整形美容医院的“山明水秀凹凸分明”宣传画册上看到,该“医院”具有最先进的知识、精湛的技术和极其丰富的经验,是一般医院的医生无法比拟的,经营项目涉及隆胸、丰臀、鼻部整形、毛发移植、处女膜修复、阴道缩紧等。

  其官方网站也将该诊所宣传为南京口碑最好的整形美容医院,“没有虚假夸大的说辞,只有实在的效果;没有华丽的排场,只有实惠的价格”,“医院”分别设有候诊区、门诊区、住院区、诊室、手术室、病房等。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这家诊所还宣称从不挂匾牌、不戴桂冠,称匾牌、桂冠都是自己编造的、花钱买来的,正规、诚信的医院不会搞这些子虚乌有的东西。

  卫生工商介入调查

  7月4日,南京市鼓楼区卫生局医政科科长朱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明水批的是诊所,不能说成医院。”朱浩告诉记者,根据明水医疗美容诊所的宣传画册及官方网站,可以初步认为其涉嫌虚假宣传,医疗广告违规,一旦查实将对其进行不良记录、扣分及经济处罚。记者提出查看该诊所的注册审批资料,朱浩表示不能随便公开。

  南京市鼓楼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该诊所的虚假宣传涉嫌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六条和第七条、第八条等规定,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宣传不得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等。

  该负责人表示,明水诊所夸大宣传,诊所变医院,实际上是欺骗消费者,建议上当受骗的消费者可向卫生工商部门举报,必要时可报警。目前他们正在责成该诊所归属地三牌楼工商所依法查处。

  处罚结果:扣分、罚款

  明水医疗美容诊所对外宣传的40多项整形美容项目是否均符合其营业执照上的规定?鼓楼工商局上述负责人称,医疗机构与其他企业注册不一样,其经营范围是根据卫生局的许可而定的。朱浩表示要等卫生局核查后,在一周内将处理结果回复给记者。

  明水诊所负责人俞建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明水只是这样宣传,实际上并没有这么做,而且这是好几年前的事,现在他们正在改正。之所以将诊所宣传成医院,只是为了向其他医院推荐客户以取得相应回扣。

  不过,该诊所官方网站显示,其自称医院的暑期整形优惠活动时间是今年6月20日—9月15日,足以说明其虚假宣传仍然存在。记者以消费者的名义致电该诊所咨询时,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我们就是医院,具备医疗资质。”

  7月9日,朱浩给记者回应称,经鼓楼区卫生局调查,南京明水医疗美容诊所的医疗广告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记分标准》给予其警告并扣4分。此外,该诊所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擅自为消费者进行脱毛诊疗,已超出其经营范围,根据医疗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给予其警告处分并处以1500元罚款。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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