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群众加油,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减少汽车尾气排放,省商务厅昨日传来好消息,我省将试点城市便利加油站,加油站服务半径不少于1.8公里,有条件的城市便利加油站还要逐步向自助加油站过渡。
昨日,省商务厅网站发布《关于开展城市便利加油站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对城市便利加油站的设置做出了规定。城市便利加油站服务半径不少于1.8公里,外观设计要与周边环境和建筑格局相协调。建设用地应利用城市公共用地,道路绿化带或零星闲置土地,优先选择大型停车场、大型广场、区域商贸中心、商务中心、物流集散地、规模小区等车辆集中地。
城市便利加油站的建设周期不超过4个月;占地面积不大于600平方米;加油机不超过2台,加油枪不超过4把;经营93#和97#汽油;油罐不超过2座,设置油气回收系统;站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从事城市便利加油站的企业,应拥有电子结算系统;具备覆盖全省成品油仓储、零售、配送网络;具有稳定的信息管理系统,能对所属网点的经营、储油存量进行实时监控。有条件的城市便利加油站要逐步向自助加油站过渡。
《通知》要求,拟建城市便利加油站的市(区)要征求当地消防、安监等部门的意见,并在拟建地址现场和当地市级以上报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经市商务局初审同意,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实地勘验后进行审批。
申报企业持省商务厅立项批复,到当地建设规划、国土资源、消防等有关部门办理各项手续,手续齐备后,方可动工建设。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