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专项整治房产中介市场 紧盯“10宗罪”

2013年07月12日 00:00   来源:新安晚报   

  贴满房源信息的橱窗里,总有些让人心动的“低价房”,但是一旦有人去咨询,这套房大多是“已经卖了”;看似好心为买卖双方包办报税,其实是为了吃差价……房产中介再玩这些“猫腻”,将面临处罚。记者昨天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将专项整治房产中介市场,重点盯紧中介的“10宗罪”。

  一旦发现房产中介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造谣、传谣以及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严肃查处。除此之外,这次专项治理重点查的还有: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提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的;采取内部认购或雇人排队制造销售旺盛的虚假氛围以及通过炒卖房号非法牟利的;协助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规避交易税费的;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为不符合安全、防灾标准的房屋提供租赁经纪服务以及低价收进高价租出赚取差价的;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的;强制提供代办贷款、担保服务并额外收取费用的;泄露、出售或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未取得营业执照或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借用冒用房地产经纪人员名义签署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以及租借房地产经纪人员资格或注册证书的。

  7月,是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自查时间。8月,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通过现场巡查、合同抽查、投诉处理等方式,对房地产经纪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和治理,依法接受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曝光典型案例。如果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将责令限期改正,并记入信用档案;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处以罚款等处罚。(陆茵、胡霞利)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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