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将对餐饮场所剩饭剩菜行为进行处罚

2013年07月15日 09:27   来源:东南网   
    在公共场所进餐,有剩菜剩饭习惯的人要小心了,你可能因此受罚。导报记者获悉,漳州市将针对宾馆、饭店、餐馆剩饭剩菜行为制定处罚办法,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告诫、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降低等级等处罚,用规章制度约束浪费行为。近日漳州市文明办还面向市民征集建议、意见。

    餐桌浪费该不该罚?该罚谁?如何罚?导报记者近日走访各家餐饮店,对此展开调查。

    焦点1:剩菜剩饭该处罚吗?

    昨日,导报记者就此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其中有赞成,也有反对。

    市民小魏投“赞成”票,他表示,只有通过相关的处罚手段,才能引起市民的重视,意识到浪费是“可耻”的。

    而生意人林先生则不看好这一做法。他认为,顾客是花钱消费的,“中国人讲究的是排场,面子总得过得去,不能因为怕浪费,让客人感觉我们很寒酸”。

    同样反对的,还有某餐饮店卢经理。她表示,铺张浪费是不文明行为,可这是自愿行为,是个人权利,花自己的钱,还要被罚,难免说不过去。

    焦点2:餐桌浪费该罚谁?

    公务员张先生说,有的餐馆为了多赚钱,引导顾客浪费,这种情况,就该处罚餐馆。“有的顾客故意浪费,就该惩罚顾客。”某餐饮店小徐举了个例子,“我们店赠送顾客的酒,规定不能带走,客人明明喝不下,却要我们都开起来,这就挺浪费的。”

    除此之外,也有市民建议,各政府机关等公务用餐的浪费也得处罚,不能让饭店当了“冤大头”。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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