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级机关公积金缴存基数上调 最高月缴3648元

2013年07月16日 17:04   来源:扬子晚报   王烨

  继南京市7月1日上调公积金缴存基数后,江苏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近日也进行了同步调整,职工公积金每月最高缴存额和最低额分别为3648元和236.8元,比上年度分别提高了360元和25.6元,与南京市保持一致。新标准也从7月1日起执行。

  根据省相关部门文件要求,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012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低不低于1480元,最高不超过15200元。缴存比例为各单位现行计缴比例,或在8%-12%的范围内申请调整。按15200元的最高标准,个人、单位各缴12%的比例计算,职工每月缴存公积金的上限为3648(15200元×12%×2)元,下限为236.8元(1480元×8%×2)。而上一年度,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3700元和1320元,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分别为3288元和211.2元。

  缴存基数的上调,不仅意味着职工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多了,而且由于月缴存额的增加,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也相应提高,更多人可以贷满30万元的上限。(记者 王烨)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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