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主城“僵尸车”渐多 或变城市新公害

2013年07月17日 08:12   来源:新华网   

南岸区回龙路的“僵尸车”

南岸区的“僵尸车”

南岸区回龙路的“僵尸车”

南岸区学府大道的“僵尸车”

南岸区回龙路的“僵尸车”

南岸区回龙路的“僵尸车”

南岸区学府大道的“僵尸车”

  调查

  7月15日,网友“峰回路转”发帖称,南岸区回龙路万友七季城的小区外,停放的“僵尸车”越来越多,不但影响市容,而且由于其长期占道,还影响到了其他正常行驶车辆的交通安全。

  本报曾经也关注过“僵尸车”的问题,而昨日记者在多方采访后发现,“僵尸车”的现象已经越来越普遍,这些车虽属于个人财产,有些也未违法停车,但其长期占据社会公共资源,如今管理已经成为一个难题。

  报料

  这里有十多辆“僵尸车”

  7月15日,天涯网友“峰回路转”发帖称在南岸区六公里附近发现不少无人看管的“僵尸车”。昨日,记者来到网帖所示地点,在万友七季城后门的街道附近远远就见到几辆废弃车辆,有的停靠在路边,有的直接停放在人行道上。

  一位在该街道摆小吃摊的摊主徐先生说,在他小吃摊旁边曾有一辆废弃的宝马车摆在路边三年,前天才刚刚被拖走。随后徐先生带记者来到一辆吉普越野车旁边,他说这辆吉普车摆在这儿也已经两年。记者看到,徐先生所说的是一辆没有牌照的吉普切诺基,车身上满是污渍和锈迹,四个轮胎也都已经完全瘪气,“也不太清楚这些废弃车是谁放在这儿的,可能是遗弃车辆,也有可能是附近二手车市场商家的。”徐先生说,希望有关部门可以管一下,毕竟附近小区的人越来越多了,路边放这么多废弃车影响出行,也影响城市形象。

  沿着万友七季城后门的路一直往下坡走,路边人行道上还零落的停靠着七八辆废弃车,大多是一些90年代流行的车型,过半废弃车的轮胎已经被卸走,车窗被砸,并且没有牌照。记者一路数下来,像这种没有牌照几近完全报废的“僵尸车”有十多辆。

  调查

  主城各区都有“僵尸车”

  除了南岸区回龙路,还有哪些地方能见到“僵尸车”?在网帖中,也有不少网友反映,他们在渝北区也发现了“僵尸车”。网友“只剩半瓶啤酒”称,花卉园西一路136地质队那里,有辆“僵尸”面包车,烂得遭不住,停了两三年了。还有网友称,在渝北松树桥原交巡警中队那里,路边也有一辆烂面包车,停放起码一年多了。网友“孤峰冷血”也反映,渝北区翠湖路上,一辆红旗轿车停了一年以上,现在正逐步在成为一个垃圾箱……

  除了公路边,小区以及免费停车位也成了停放“僵尸车”的重灾区。市民刘小姐告诉记者,她家所在石油路一个小区停车场内,一辆越野车至少停放一年无人理会,灰尘也起了厚厚一层。

  “各区都有僵尸车。”重庆市交巡警总队法制宣传处李常江警官回忆,他曾经接到网友投诉,在一个小区内,一辆灰扑扑的旧车停在小区路边大半年无人认领,后来他们也通过车牌联系到车主,发现车主就住在那个小区,只是买了新车,就将旧车放在那里没有管。

  探因

  为何宁遗弃,也不报废处理?

  为何大家宁愿将车遗弃,也不愿意做报废处理?重庆环宇二手车电子商务部主管李先生告诉记者,“僵尸车”主要是一些接近报废或已报废的车辆,车主为了避免缴清相关费用,才不去报废直接丢弃不管。

  “报废或许还要倒贴钱。”重庆再生资源物流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分公司经理马孝富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坦言,车况不好,二手车卖不出;如果做报废处理,相当于“卖废铁”,所得或许还不足缴清所欠费用。马经理说,按照以往的规定,私家车报废年限最长是15年,而最新的商务部等联合公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车辆行驶60万公里,才引导报废,他认为,这也是产生“僵尸车”的一个原因所在。

  此外,高新区交巡警支队张亮表示,除了费用这块,一些车辆并未到达报废期,但是车主在外地,或是涉嫌偷盗车辆,都会导致车主将车辆遗弃不顾。

  执法

  管理真空,还真拿它没辙

  那么,大家遇到这些“僵尸车”该怎么办呢?高新区交巡警支队警官张亮也有些“头疼”,他坦言,很多人的确利用管理上的真空地带打擦边球。拿小区内的“僵尸车”来说,只有是涉嫌偷盗车辆,或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的车辆,他们才能依法处理。在采访中,很多小区的物管工作人员也很无奈,“这是别人的私人财产,我们也无权拖移”。

  对于停放在路边的“僵尸车”,张亮说,如果是停在免费停车位,车辆属于个人财产,交警部门难以处理,但是如果群众反映强烈,能查找到车主信息,会通知将车开走;如果存在过期年审、涉嫌偷盗车辆等问题,也会依法处理并拖走车辆。

  观点

  长此以往将成城市新公害

  马孝富表示,“僵尸车”占用停车位,是对公共资源的极大浪费。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教授李淑庆认为,“僵尸车”的泛滥,或将成为城市新“公害”。

  李教授说,由于目前还没有出台关于在公共场地长期停放车辆的处理办法,即相关部门无权处理非违规停放车辆,这确实为“僵尸车”现象的管理增加了难度。

  支招

  对“僵尸车”先公示再处理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律硕士唐尧表示,对于违规停放车辆,交警可以将其拖走,而对停在停车场久未缴纳停车费的,停车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法对车主进行起诉。唐尧说,由于汽车不属于无主财产,在发现“僵尸车”后尽可能联系车主或其亲朋好友,在获得同意后,进行报废或拖走。除开法律的约束,同时要在道德层面加强宣传,规范市民的停车意识。同时,李淑庆建议,市政部门可多规划公共停车场,满足市民的停车需求。对于长期停放、无人使用的“僵尸车”,可在媒体上公示一段时间,无人响应后再进行处理,同时找质检部门进行车辆的检测,鉴定是否报废。他同时呼吁考虑出台相关法规,以便处理。

  商报记者 谈书 实习生 严頔 王拓

(责任编辑: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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