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2012年6月26日,自贡市行政区域内高温津贴标准由现行每人每天6元—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0元—12元。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采访了部分高温露天作业者,据他们介绍,大多数都听说过高温补贴,有的人领到了钱,有的人领到的是消暑药。
“我是私人老板雇用的,知道高温补贴,不过我们时常领到的是消暑药,比如藿香正气液。”一位在树荫下面乘凉的环卫工告诉记者。正在室外修剪树叶的某酒店员工李大姐则表示,天气比较炎热,在外面工作时,是有补贴的,“像这种(天气)情况下,肯定是有补贴嘛”。一名快递公司的员工告诉记者,高温补贴确实有,按月发放,但只有100元,“我们是私企,所以可能会少一些”。
据律师介绍,高温补贴严格来说是一种福利,它的发放形式多种多样,可折成现金、发放防暑药品、放高温假等,如果没有享受到高温补贴,可找用人单位,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处理解决。另外,在签署劳动合同的时候,可在合同里面增加关于高温补贴的内容,以保证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能够拿到高温补贴。
(责任编辑: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