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部分劳动者不知何为高温补贴

2013年07月15日 12:03   来源:华西都市报   陈天敏

  根据国家《防暑降温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昨日,记者采访了泸州部分高温露天作业者,发现大多数不知道什么是高温补贴。

  环卫工王耀芬告诉记者,她已经扫了三四年的大街了,没听说过高温补贴。她同时说道,自己不认识字,搞不清楚到底发还是没发。另一位清洁工老大爷则说多多少少都有补贴的,但具体是多少他说不上来。

  一位驾驶158路公交车的驾驶员说,他看到报纸上讲,35℃以上的气温下,在户外工作的劳动者是有高温补贴的。

  昨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公交公司相关负责人,据他讲,公交公司每年都会给员工发放至少200块钱的降温费,如果天气太热,金额还会有所增加。而且空调车驾驶员也能领到降温费。

(责任编辑: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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